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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荣

更新时间:2013-01-22 11:41:00点击次数:4989次

陈德荣(1688~1747)字廷彦,号密山。安州(治今安新)人。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中进士,授官湖北枝江知县。在任时兴修水利,整修洲堤百里,免除民间的各种差役。雍正三年(1725)任贵州黔西州知州,因父丧回家守制,丧服满后,代理贵州威宁知府,不久补授大定府知府。当时贵州苗民起事,受命赴威宁防守,威宁城墙颓坏,他命部下以米桶装土石修补,日夜备战。总兵哈元生援兵到来,苗民退走。后因母丧离任守制。期满,授江西广饶九南道。

乾隆元年(1736)因经略张广泗的推荐,升任贵州按察使。当时贵州“改土归流”之后,苗民多处起事,经略张广泗用兵镇压,杀人甚多。二年(1737),贵阳城内发生大火灾,陈德荣借机向张进言:此乃天意,我们应当反省,苗人也是人,难道可以斩尽杀绝吗?张颇受感动,下令诸将不得滥杀。四年(1739),代理贵州布政使,他认为贵州地瘠民贫,非注重农田水利建设不可,遂上奏皇帝:“贵州山多水足,可以疏土成田,但百姓苦于无资无力,不能变瘠土为良田。至于山间荒地,为数不少,外地流落到贵州的人想开荒种地,经常受到阻挠。桑树枝叶繁茂,不知养蚕、缫丝纺织之法。在内地,不用督促,百姓却知道怎么做,贵州地方偏远,风气未开,若无主管官员为之经理倡导,则兴利不易。现拟从邻省雇募懂得种棉织布、养蚕、纺织之人,选择合适地方,试行养殖,并设立机构,引导当地百姓,使之互相仿效。各地方官应因地制宜,随时留意,一年必成规模,三年可渐见成效。”朝廷批准了他的计划,于是贷给百姓工本,修建坝堰,引山泉,治水田。又在官署养蚕,在省城大兴寺缫丝纺织,以为倡导。至乾隆七年(1742),贵筑、贵阳、开州、威宁、余庆、施秉各州县开垦荒田36万亩,种桑养蚕也取得成效,又开野蚕山场百余所,民间纺织之声相闻,取得相当成绩。

此外,他还关心赈济孤寡,增加囚犯口粮,尤其关心教育,在苗族聚居地区设立义学24所。十一年(1746)转任安徽布政使,次年卒于任所。道光五年(1825)朝廷命直隶总督查明他为官事迹,上报朝廷,纂入国史《循吏传》。六年(1826)奉旨入祀乡贤祠。九年(1829),贵州地方官吏应民人之请,奏准入祀贵州名宦祠。著有《知稼轩文稿》、《葵园诗集》、《蚕桑要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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