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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更新时间:2017-05-20 17:38:01点击次数:287554次

政法·政法工作 

【中共保定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保定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政法工作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部署阶段性政法、综治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任务,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督办重大疑难案件,协助市委及组织部门管理政法机关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组织干部处、法纪处、宣传教育处)、研究室、执法监督一处、执法监督二处、综治处、综治一处、综治二处、综治三处、综治四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维稳一处、维稳二处、维稳三处、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政法委与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市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

 

 

书记  石海林

副书记  荆国平(常务副书记)

        张恒谦

        田文江

        张平

        赵武卫(1月任)

        赵振兴(1月任)

        高国联(女,市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周利民(市综治办副主任)

        李斌(市综治办副主任,1月任)

        梁建杰(纪工委书记,1月任)

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专职副主任  高国联(女,分工主持工作)

副主任  周利民

        李斌

 

【工作概况】2014年,市委政法委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突出信访稳定“十抓八制”、法治建设“一年四打、连打三年”、平安建设“人防物防技防联防、群防群治、综合施治”十六字方针和执法执纪监督四个重点,狠抓政法队伍思想、班子、素质、廉政、纪律、作风六项建设,政法稳定综治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市委政法委先后被省评为“六五”中期普法先进单位、社会扶贫先进单位,机关党总支被市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涉法涉诉联合服务中心被评为市直机关党员先锋岗,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被评为全省矛盾纠纷优秀调解室,机关有7人获省、市级表彰奖励。

 

【维护稳定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十抓八制”的实施意见,提出的抓导向、抓排查、抓调处、抓积案、抓法治、抓安全、抓大事要案、抓发展环境、抓班子队伍、抓三个效果统一等十方面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双向责任追究、综合治理一票否决、领导干部包案、“四访”维稳、应急协调、执法公正监督、干部队伍奖惩等8项工作机制,成为维稳工作系统化、机制化的思路安排,有力指导了全市维稳工作开展。突出反恐防恐,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反恐防恐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了16个反恐处突预案,制订了重点部位反恐防范标准,对市区63个重点单位和场所组织开展了连续三轮明察暗访,召开社区反恐防恐暨平安建设动员大会,组织市、县两级分别进行了拉动演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对保定市经验做法专题批示,要求在全省学习推广。狠抓非访治理,成立市县两级联席办、政法委、公安局主管领导组成的处置非访工作三人领导小组,推动落实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加大双向追责力度,非访发生量明显下降。加强重点管控,实施网络舆情动态监控,依法处置涉稳问题400余起,将全市各类不稳定群体、重点人全部纳入自主研发的信息管理系统。以人员密集场所和油、电、水、气、路等目标为重点,安排武装巡逻力量、动态布控,最大限度挤压犯罪分子活动空间,全市未发生重大影响案事件。

 

【法治保定建设】深入开展“一年四打、连打三年”拉动法治保定建设,并被市委列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8件实事之一。连续组织开展了“春节专打”“春季严打”“夏季闪电”“秋收100”系列打击整治行动。期间,全市新立刑事案件19225起,侦破26178起,刑事拘留8301人,抓获逃犯3579人,打掉把持基层政权团伙8个、破坏发展环境团伙59个、恶势力团伙55个、渣痞团伙120个,现行命案破案率达100%,全市抢劫、盗窃、抢夺发案同比分别下降19%、9%和22%,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化法治保定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成为本市法治建设纲领性文件。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全市2667所中小学全部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市县两级分别召开教育警示大会,媒体开设专栏137期,公布典型案例567起,设立宣传栏8万个、电子屏幕8000余处、街头标语5万余条,带动全市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水平明显提升。全市17项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全部落实了稳定风险评估。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投入保障资金640万元,编制完善了公开目录台账,整合了公开场所和公共信息平台,分系统召开了司法公开工作现场会,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得到全面提升。

 

【平安保定建设】以“人防物防技防联防,群防群治、综合施治”十六字方针为指导,构筑起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打牢人防基础,组建了“十支群防群治队伍”,启动了“双十百千”平安古城建设工程,全市群防群治队伍达15.5万人。严格落实“日排查、周调度、月汇总、季分析”工作制度,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4070件,调处14028件,调处率99.7%。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市县两级医调中心调处医患纠纷57起,建立城建领域信访问题处置中心,起到平安建设“减压阀”作用。强化物防保障,指导督促各重点目标安装防护设施、安全设施,老旧散居小区实行封闭化管理,新建小区将物防设施同步建设。分城区和县乡村两个层面召开了现场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构筑技防支撑,市财政分期投资近3亿元,推进“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建设,新装高清摄像探头近5000个,已联网运行。指导乡村自筹资金建设“天眼”工程,共建监控室10456个,安装摄像头10.5万个,实现技防网络全覆盖。加强综合整治,针对影响治安的重点地区、部位和行业,组织开展危爆物品整治行动、“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清网净厅”行动等10项集中专项整治,剔除了重大安全隐患,有效净化社会环境。

 

【政法队伍建设】夯实思想基础,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学习教育周”“五个如何”大讨论,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学习辅导班活动,政法部门按系统分期分批组织讲座、论坛等多种形式学习,政法干警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狠抓班子建设,市委优先在政法系统调整130名县处级干部,其中提拔重用83人。联合市委组织部在市县两级政法机关选拔100名优秀正科级领导干部,建立了县级干部人才储备库,重点锻炼培养激发了干部活力。提升素质能力,建立了“政法网络课堂”,实现全员轮训,推进干警学历提升计划。组织召开全市政法系统英模事迹报告会,宣传弘扬英模先进事迹,感召引领干警。全面转变作风,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转变思维方式、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取得了丰硕成果。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建立“四访”为民制度,完善从优待警机制,协调市财政将干警意外伤害保险纳入预算,协调市卫生局建立了因公负伤干警“绿色通道”,完善特困干警帮扶机制,为112名干警申请补助金137万余元。

 

【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了全市政法系统《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谋划整合纪检监察资源,构建起市一级政法系统纪检监察大平台。建立政法系统案件办理协调调度制度,与市直政法各部门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开展了正风肃纪、执法大检查活动,共核查全市政法机关2012年以来办理八类重点案件2682件,对发现问题案件逐一督促整改,对负面典型案件,严肃追责。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攻坚行动,累计化解案件1200余件,一大批“钉子案”“骨头案”息诉罢访,一些影响稳定的隐患及时消除,保定市在全省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开展纪律作风检查专项行动和政法机关窗口单位集中整治行动,检查市县政法单位212个,发现各类问题122处,共明查暗访窗口单位91个,发现问题34个,全部责令整改。大力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市委政法委会同市纪委建起相互移交案件线索、联合办案的“绿色通道”。对司法腐败问题重拳打击,全市政法系统共查办干警违法违纪案件67起100人,全部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增强了法纪执行的刚性。

(臧彬博)

 

 

政法·公安工作

 

【保定市公安局】保定市公安局是保定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正县级单位),业务上受河北省公安厅监督和指导,担负着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市公安工作的任务。保定市公安局所属机构共43个,其中综合管理部门10个,执法勤务部门24个,直属分局9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管辖21个县(市)公安局。

 

党委书记 局长  潘静苏

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局长  安增奇

党委副书记 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振平

党委副书记 调研员  张五进

党委副书记 调研员  杨东川

党委委员 调研员  李栋梁

党委委员 副局长  王亮 

                              张广

                  董鸿

                  戴红卫

党委委员 副局长 涿州市副市长  曹谦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孟良辉

党委委员 政治部主任  于英杰

党委委员 国保支队 支队长  董元

党委委员 指挥中心主任  赵强

党委委员  张国旗

党委委员 经侦支队支队长  王垚

 

 

【工作概况】2014年,面对艰巨繁重的安保任务、密集复杂的敏感节点、日益严峻的暴恐威胁、作风建设的更高要求、服务改革发展的重大责任,保定市公安局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市委“改革、调整、巩固、提升”四大任务,坚持以“学习培训、基层基础、打击整治、平安平稳、和谐警营”为引领,主动担当、忠诚履职、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保持了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整体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了新的发展。全年共有2人被授予二级英模称号,3 人立个人一等功、8人立个人二等功、234人立个人三等功、419人受嘉奖。唐县公安局石门派出所民警魏爱民被评为公安爱民模范,受到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的接见;市公安局在行风评议中连续3年进入先进行列。

 

【安保维稳】主动应对敏感复杂的安保任务,担当“确保万无一失”的政治责任,圆满完成了65周年国庆、十八届四中全会、北京APEC会议等一系列重大安保任务,实现了“大事没出,小事也没出”的目标。深化反恐防恐,专程赴新疆开展第二次警务对接,进一步深化了反恐警务合作。依托两地警方快速核查、联查联处、联侦联控的有效机制。11月7日,成功打掉一个与新疆“三股势力”密切勾连的扒窃团伙,及时消除了一重大涉恐隐患。强化群体性事件处置,依法妥善处置了黄金佳、道达尔群众上访等群体性突发事件70余起,确保了全市社会秩序和治安大局持续平稳。

 

【人力情报建设】把人力情报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全警工程,做实情报支撑,深入推进“情报主导维稳”理念。副市长、公安局长潘静苏连续15次做出批示,调度落后单位“一把手”,将推进全警人力情报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初步搭建起了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的情报搜集体系,发挥了牵引维稳、提早处置的作用。预警化解涉稳案(事)件7986起,破获刑事案件781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277名,促进管控发挥作用7018起,总体发挥作用率达到49.1%。

 

【治安管理】保持严打常态。相继开展了“春节专打”“春季严打”“夏季闪电”“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确保了严打整治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全年共破获刑事案件2429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860名,命案侦破率达到98.3%。严密治安管控。以案件高发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安排专门巡逻力量,全天候持枪巡控。市、县两级武装巡控力量全部细化了一分钟巡控区域,严格落实动态巡控“一分钟反应”要求。启动常态巡控机制以来,处置警情3400余起,巡逻中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70余名,巡区内接处警量同比下降60%,刑事案件同比下降40%。对“黄赌毒”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区域,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和有效打击。全年共清查各类场所5100余处,取缔非法经营场所364家,抓获“黄赌毒”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079名,打掉各类窝点260个;全市220处重点区域面貌明显好转,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公共安全管理】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围绕日常管理、基础工作、打击犯罪三个方面,创新工作举措,切实提升危爆物品管控、打击和服务能力,实现了“不流失、不炸响”的目标,治爆打非工作先后18次得到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5月29日,省公安厅在保定召开全省治爆打非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保定经验。全年共破获涉爆涉枪刑事案件126起,刑事拘留209人,查处涉爆治安案件764起,治安拘留896人,收缴炸药19.6吨,雷管2.25万枚;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2014年,全市共发生火灾事故726起,死亡5人,直接财产损失2854万元,三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23.7%、16.7%和38%,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道路交通治理有力有效,全年共查处机动车违法72万余例,全市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593起、死亡236人、受伤526人、直接经济损失275.7万元,与上年相比,四项指标分别下降14.9%、0.4%、24.3%和14.7%。

 

【打击民生经济犯罪】全市公安机关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食品药品犯罪,开展了餐桌安全、药品安全“两个保卫战”和假劣种子、肉类安全、利用媒体网络销售假药“三项整治”,共破获刑事案件2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6名,捣毁黑窝点198个,打掉犯罪团伙20个,涉案价值959万元;针对群众期盼的良好环境,持续开展了“利剑斩污”行动,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8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60名,打掉涉污团伙72个;针对群众忧心的经济犯罪,连续开展了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打击非法传销和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假冒伪劣犯罪、“猎狐2014”追逃等专项行动,破案39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96名,涉案总价值5亿元。

 

【推进执法公开】坚持把执法公开作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突破口,坚持以大公开推进大服务、实现大提升,建立了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执法工作新机制。全市23个县级公安机关完成了集中办事服务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全部建成网上执法公开办事大厅,带动执法质量考评优秀率上升了3.2%,行政案件瑕疵率下降28%,涉警舆情下降14%。以兑现承诺引领公开,统一发布了《执法公开目录》,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和负面清单“三个清单”,涉及20个警种、部门60条184个项目,市县两级同步实施。以信息化手段促进公开,搭建了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实现了由法律文书告知向网上实时公开的延伸,由部分公开向全部网上公开的延伸。以舆论监督倒逼公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863人次,邀请新闻媒体记者105人次,邀请其他群众代表1152人次,开放执法办案场所28个、车管场所22个、监管场所16个、服务窗口54个。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正六观、促三转”“做焦裕禄式好党员好干部”大讨论等一系列主题活动,以“三转、三增、三提高”引领作风建设,以“四个重要法宝”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全警思想上受到了深刻洗礼,“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一批涉及群众利益问题得到解决,完成了5个方面47项措施整改和7个方面55项制度建设任务。集中开展了“清超治违”、整治“文山会海”等8个专项行动,各种会议同比减少24%,印发文件同比下降32.2%,“三公”经费同比压缩支出89.4万元。不间断开展明察暗访,调查举报投诉线索60余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72人。

 

【推进职业化警队建设】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职业化警队建设。开展了职业化警队建设“春训”和职业化警队建设“回头看”活动,坚持“练忠诚、练技能、练养成、练担当、练和谐”,锤炼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凝聚民警队伍的精气神。提出了公安局长“十要”、政委“六项职责”、市公安局机关“三个能力”的要求,从看得见的细节小事做起,从自己能够做到的事情做起,主动担当,做好表率,进一步提升了各级领导抓队伍的工作水平,提升了全警的软实力和规范养成。坚持靠前保障、精确保障,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投向基层的比例达到了80%以上,警力优先充实基层,基层一线警力占到全市总警力的91.2%,确保了基层民警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开展基础工作。坚持关心关爱民警,创新实施了战时状态、工作常态和警务调整状态三种警务模式,全面落实年休假制度,让民警紧张的身心得到了放松。积极解决民警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化解思想障碍,解决后顾之忧,增强了民警归属感,凝聚了警心警力。

(张彦涛)

 

 

政法·检察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领导干部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受同级人大监督。认真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审议了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报告。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座谈、视察和专题调研。全市两级院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检察工作。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内设两个局(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反渎职侵权工作局)、30个处室队;设立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冀中地区检察院(内含10个处室),作为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

 

 

党组书记 检察长  傅君佳

党组副书记 副检察长  赵大明

                                    张华

                      彭少勇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王启

                    王蓬蓬(女)

党组成员 调研员  刘章栓

党组成员 高新区检察院筹备组长  李桂生

党组成员 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局长  周涛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李伟典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安军旗

                    张克

党组成员 冀中地区检察院检察长  卢彦芬(女)

党组成员 反渎职侵权工作局局长  赵炳山

党组成员 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副局长  郝国正

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  张炜

党组成员 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副局长  刘宝山

检委会专职委员  曹建国

                          田文利(女)

 

【工作概况】2014年,是保定检察机关奋发有为、全面发力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发展、稳定、民生三大任务,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反腐倡廉新常态、作风建设新常态,扎实推进“一二三四三”的总体工作思路,在服务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能,为打造环京津增长极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18个集体和133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新市区检察院立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一等功,市检察院监所处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减、假、暂”专项检察活动先进集体,徐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于新峰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市检察院连续3年被评为省级先进院,连续5届获省级文明单位,并参评全国文明单位。

 

【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面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历史机遇,组织开展“优化发展环境,检察机关怎么办”大讨论活动,认真思考角色定位,深入调研发展瓶颈,确立了在服务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能的总体工作思路,在全省率先出台《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并将业务、综合双位并行的考核体系,改革成为业务、综合、服务大局三位一体的考核体系,引导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全市发展的治安、政务、市场、生态等环境问题进行集中“亮剑”。

 

【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环境】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第一手段”,突出打击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共批准逮捕破坏企业发展环境的刑事犯罪案件261件450人,提起公诉296件506人,立案查办破坏政务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84件146人。依法批捕、公诉了新市区西五里铺村原村主任于建杰等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阻碍项目施工的典型案件,优化了区域经济发展环境。

 

【依法服务园区和项目建设】贴近项目建设、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与全市34个对接京津的重点产业园区建立沟通平台,设立服务企业联系点41个,与500余家企业实现“检企对接”,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200余个。发挥徐水大王店经济开发区检察室、定兴工业聚集区检察室的带动作用,解决了补偿资金安全、项目施工进度等一批焦点问题。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南水北调、京石高速公路改扩建等148个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同步预防,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建设】部署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严厉打击大气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及背后的职务犯罪。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59人,提起公诉173人,立案查办涉及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14件43人。依法查办了唐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田开元等人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案,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

 

【专案侦办】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立案查办了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辽宁省电力公司原总经理燕福龙,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能源产业发展一部原主任张豫生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专案。市检察院和24个基层院全部投入案件侦办,参战干警600余人,侦查取证省份27个,行程270余万公里,调取证据7000余份,受到中央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本地案件查办】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齐打,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22件18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要案8人,同比上升33.3%;查办渎职侵权犯罪56件12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要案4人,同比上升400%。先后在民政、人防、环保、商务等领域开展系列专项行动,依法查办了市国资委原党委副书记刘立朋受贿案,高阳县原常委、副县长李东海受贿案,组织查办了市人防办原主任李铁柱、原副调研员国惠仙等15名人防系统干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近2亿元、受贿近千万元的腐败窝串案,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

 

【职务犯罪预防】认真做好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对重点项目进行行贿档案查询6609次,提供预防咨询2000余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宣讲场次400余场。发挥全市检察机关14个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对职务犯罪多发易发行业1万余名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注重对职务犯罪的规律分析和防范对策研究,共撰写典型案例分析112件,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决策参考。

 

【推进侦查信息化建设】以建立现代化、数字化、立体化侦办机制为目标,加快推进侦查信息化和侦查装备现代化建设,与公安、住建、工商等37家单位联网或建立查询“绿色通道”,形成河北领先具有保定检察特色的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平台。共利用侦查信息平台查询银行账单280余次,查询工商、人口、住房等信息969次,为100余起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提供技术和情报支持,有力地推进了案件侦办工作。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市检察机关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为净化环境而战,深入开展“春季严打”“夏季闪电”“秋收100”等系列专项行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等犯罪活动,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770件5190人,提起公诉5168件7608人,依法快捕、快诉了满城县南陵山村原村支书张老四等人涉黑案,新市区沈庄村原村主任李杰等人敲诈勒索案,黄金佳公司王旭东、王彩霞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大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保持了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运用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措施化解矛盾,促进案结事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政策,附条件不起诉20人。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分析犯罪规律、特点和趋势,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983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严厉惩治危害民生犯罪,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72人,提起公诉98人;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嫌疑人33人,提起公诉51人。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严格诉访分离,接待群众来访3971人次,来信356件次,办理批转信访案件178件,办理上级要结果案件39件,排查化解涉检信访隐患95件,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

 

【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把“两法衔接”作为检察机关加强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抽调骨干力量,历时半年起草完成保定市《“两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检察机关的牵头作用、监督地位和监管方式。推动召开全市“两法衔接”工作会议,建成覆盖24个县(市、区)的信息共享平台,联网单位880家,市、县两级平台分别于9月和12月正式运行,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7万件。通过网上监督、实时监控,行政执法机关主动移送案件96件118人,同比上升123%;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4件72人,同比上升102%,彻底改变了本市两法衔接不畅的问题,走在了全省前列。

 

【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共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72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72件,纠正漏捕213人,纠正漏罪307人,纠正漏犯358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55件次。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42件。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1件,办理支持起诉134件,发出检察建议472件。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案中,坚持非法证据排除,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引导侦查缉获真凶,守住了防止冤假错案的第一道防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专门予以批示肯定,中央电视台也对该案进行宣传报道,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书面纠正执行不当172件;依法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344件,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432件;加强监外执行检察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248件;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8件12人,其中6人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6人涉嫌玩忽职守罪。4个派出派驻监管场所的检察室被评定为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数量位列全省第一。

 

【检务公开】保定是全国检务公开的“发祥地”,全市检察机关以重新扛起检务公开旗帜为目标,把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放到推进检察改革“牛鼻子”的高度来谋划和推进,选择高阳等4个基层院作为试点单位进行探索,于9月召开现场会将成熟经验进行推广。在全国率先推行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增强了执法透明度;在全省率先探索设立刑事检察办案区和不起诉宣告厅,并完成在全市的推广和建设;在全市建成集控申、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务公开大厅,实现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一网两微”新载体建设,全市两级院全部开通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通过一系列举措,公开成效逐步显现,倒逼机制初步形成。

 

【案件管理监督】正式启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上下级院之间、各部门之间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通过网上办案、网上管理、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为执法办案安上了“监视器”和“放大镜”,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执法公信,检察机关内部案件监管方式实现了质的飞跃。共接受流转卷宗1.89万册,发出《办案期限届满预警提示卡》6000余份,杜绝了暗箱操作、超期办案等问题。

 

【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了“规范执法强化年”活动和执法大检查活动,制定权力运行手册,坚持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项要求抓起,细化操作规范,厘定权力界限,在全市检察机关抽查案件276件、随机抽考179人,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予以纠正。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监督评议拟撤案、不起诉等七类情形的职务犯罪案件31件。

(杨晓成)

 

政法·审判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下,主管全市的审判工作,业务上受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审理:法定管辖的一审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的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上诉、抗诉的案件;对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再审的案件;执行本院受理的一审案件;监督和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截至年底,全市有24个县(市、区)基层人民法院,272个人民法庭。市中院内设机构34个,即办公室、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训处、宣传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执行局综合管理处、执行实施庭、执行审查庭、执行申诉审查庭、研究室、法警支队、司法技术处、计财装备管理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工会、妇委会、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书记员管理办公室、直隶审判厅管理处、督查处。

 

 

党组书记 院长  梁红继

党组副书记 纪检组长  徐占军

党组成员 副院长  刘文钧

                  高素英(女)

副院长  刘玉婷(女)

党组成员 副院长  殷文胜

                  王建东

党组成员 执行局局长  刘文群

党组成员 高新区法院 筹备组组长  李国生

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  高宏(女)

党组成员  刘永生

          贾玉海(1月任)

          张照坤(1月任)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陈敬贤

                    梁旭(女)

 

【工作概况】2014年,全市两级法院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机遇,围绕发展、稳定、民生三大任务,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强化司法监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市中院制定了《关于为我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治理环境污染对接京津协调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47497件,审、执结43317件,审限内结案率91.2%,同比上升3.89%。其中市中院新收各类案件5471件,审、执结5401件,审限内结案率98.72%,同比上升0.47%。

 

【刑事审判】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3993件,判处罪犯4035人。积极开展“秋收100”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破坏“两个环境”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判处:黑社会性质犯罪2件42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环境污染等破坏发展环境犯罪189件203人,杀人、伤害、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1669件1702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355件1389人。成功审理:于建杰等涉黑案,陈勇污染环境案,洪志军等非法买卖、运输、制造、储存爆炸物案等一批重大案件。重拳打击职务犯罪,判处:贪污、贿赂犯罪92件152人,渎职犯罪14件28人,推进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实行量刑规范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大力推进轻刑快审工作,依法推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协助做好刑满释放人员、非监禁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工作。

 

【民事、商事审判】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全市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33786件。加强商事审判:坚持平等保护市场主体,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推动全市诚信体系建设。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方式,审结重组兼并、破产改制、产权股权转让等案件18件;审结融资租赁、新类型担保等案件198件;审结金融借款、信托、委托理财等金融案件6826件;审结商标权、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122件;审结外商投资企业股权纠纷等涉外案件8件,进一步优化了市场投资环境,规范了民间资本运行。加强民生审务: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定纷止争、保护诚信、保障民生的作用,妥善审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10999件;审结权属、侵权纠纷案件7683件;审结劳动、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引发的纠纷案件4343件。加强民事调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调解各类民事案件7835件。努力健全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通过指导人民调解、加强诉前调解,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诉前。推行民事裁判文书改革,将其分为令状式、要素式、精细式三种格式。出台《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指引》,促进办案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以裁判文书改革为突破点,对立案、审判、执行等一系列环节进行科学分流。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简易程序、小额速裁、执行和解等程序功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和司法服务的新需求。全市法院民事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34.7%,提高了审判效率,减轻了群众诉累。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简化立案程序,引导群众诉讼,完善服务流程,为当事人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服务。

 

【行政审判】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构建官民和谐秩序。深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召开多层级联席会议,对执法、司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沟通交流、形成共识。作为全省试点单位,扎实推进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支持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388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件。

 

【执行工作】加快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逐步实现执行模式从粗放式、手工式向集约化、信息化的转变。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执行人员、执行行为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使执行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快捷。加强与“点对点”协查联控单位的沟通,市中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17家商业银行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实现查控财产的自动化、规范化、集约化,提高了执行效率。发送查询申请510次,涉及案件27件,涉案金额5142万元。全力推进主动执行新机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部门的协作配合,对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加强跟踪监督,主动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努力提高自动履行率。积极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执行流程,动态管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64名“老赖”名单在互联网、报刊及大型电子显示屏上公布,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规范化,提高了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主动性。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5143件,涉执行进京访案件化解率为100%,因成绩突出,受到省法院通报表彰。

 

【涉诉信访】规范审查甄别,推行诉访分离,健全申请再审和申诉立案受理制度,完善涉诉信访终结程序,着力解决信访案件“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问题,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坚持积案化解和源头治理并重,落实初信初访、巡回督导、带案下访等工作机制。改变简单以信访数量为主要指标的考评办法,把重心放在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上,通过开展集中化解行动,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了解决。大力推行网上申诉信访和视频接访,群众在当地就可通过互联网、远程视频系统反映诉求,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廉政建设】健全惩防体系,开展司法廉洁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警把法律、纪律、他律转化为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拓宽违纪违法线索发现渠道,充分发挥案件评查、举报电话、全国四级法院举报网站的监督作用,积极推行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和案件回访制度。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市法院有2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人因涉嫌受贿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全市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中院共办理各类建议、提案8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全市法院共走访人大代表1569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435人次,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推行审判长负责制】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部署,在全省率先推行审判长负责制。通过严格选任审判长、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建立了4个以审判长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团队,将审判权交给德才兼备、人民放心的法官,使法官的职、权、责高度统一。审判长拥有对裁判文书的签发权,同时也对案件审理负总责,做到了权利明确、责任明晰。新机制合理界定了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激发了队伍活力,释放了巨大的“审判生产力”。4个试点团队,平均承担了所在庭室43%的案件,同比改革前,平均审理周期缩短6天,服判息诉率上升9.2%,信访投诉率下降17.5%。权责统一、监督有序、灵活高效的审判模式初步形成,审判工作有了质的飞跃。市中院逐步总结出一套切实可行、可复制、可推广的审判运行机制改革经验。《河北法制报》在头版头条对此进行了重点报道。

 

【庭审微博、视频直播,拓展司法公开渠道建设】全市法院共新建、改建76个高清数字法庭,全部实现了与省法院直播平台对接。充分发挥全媒体优势,在全省率先推出微博直播与视频直播“双轨并行”模式。依托省法院直播平台,建立中院自有直播平台,采取“公网视频直播为主,微博图文直播为辅”的方式,不断加大庭审公开力度。全年视频直播庭审516件,微博直播庭审152件,兑现了“法院天天有直播,法官人人要直播”的公开承诺。改版市中院门户网站,增加了“院长信箱”“便民通道”等多个查询、互动版块,门户网站访问量达260多万人次,连续三年居全省中院首位。“保定中院”官方微信整合法院官网、公开平台等资源,支持网民查看诉讼指南、观看庭审视频、查询案件流程和执行信息等功能,真正使司法公开平台延伸到公众“手掌”中。开通《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手机报》,积极搭建与人大代表沟通的新桥梁。市中院获得2014年“全国法院新闻宣传优秀策划”“全国法院网络宣传优秀策划”两项荣誉。在立案信访大厅增设电子触摸屏,设置一键式查询系统。建立司法拍卖新机制,主动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竞价过程全部实现网上自动运行,拍卖佣金大幅降低,拍卖成交率大幅提高,市中院共举办网络拍卖25场次,成交金额754万元。加强司法公开技术支撑,全面实现卷宗管理信息化,扫描电子卷宗206840卷。面向社会公开聘任30名监督联络员,积极发挥监督联络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拓宽公开渠道,征询社会意见。

 

【队伍建设】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干警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司法作风明显转变;通过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严查干警吃拿卡要、刁难捞钱、贪赃枉法等突出问题,全市法院“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六难三案”问题得到有力整治,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市中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6起6人,推动了司法作风建设的不断深入。市中院针对立案、审判、执行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制定完善规章制度48项;精简文件、会议,依托办公自动化系统,全面实现公文处理、会务办理、公务派车的网上流转;共组织全市1560名干警参加了各类讲座培训38期、623名干警开展了岗位练兵。全市法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努力打造起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过硬队伍,共有12个集体、2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王红哲  赵凯新)

 

 

政法·司法行政

 

 

【保定市司法局】保定市司法局是保定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业务上受河北省司法厅指导,是担负组织、指导、协调、部署普法依法治理、民间矛盾纠纷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工作的行政执法机关。保定市司法局内设机构15个,下辖24个县(市、区)司法局。

 

 

党组书记 局长  周立光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耿凤忠  刘占博

                  宿守安

副局长  师蕴珩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王小洪

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  李兰云

党组成员 普法办主任  付玉(女)

 

【工作概况】2014年,保定市司法局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为主线,以经济建设、法制建设、平安建设为抓手,依照“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花、典型基层出”的工作思路,在优化法律服务、深化体制改革、优化基础建设、亮化队伍形象等方面鼓劲发力,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建设京畿强市、善美保定贡献力量。1月20日,市法宣办被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授予“河北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法宣办”荣誉。9月,市司法局获河北省“法治环保,伴我成长”活动优秀组织奖。市局法治鉴定处组织的“送医送法下乡活动”被《法制日报》报道。定兴县、涞源县司法鉴定中心被评为“全省优秀司法鉴定机构”。在河北省司法厅组织的“新形势下如何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征文活动中,顺平县司法鉴定中心获得三等奖。

 

【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充实调解队伍、强化末端管理等方法全力提升基层法律服务的工作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全市建立人民调解组织6490个,人民调解员7万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机制作用,引导民调组织积极排查、着力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筑牢“第一道防线”。全年成功化解32866件矛盾纠纷,调处率100%,成功率99.6%。化解了110件群体访苗头和54件民转刑案件,大力培树蠡县武家营村民调主任李忠义、望都县赵庄乡司法所长史增会等一批先进典型,推广了具有本地特色的先进民调经验。同时积极协调各县(市、区)盘活工作机制、激活人员流转,使21个县(市、区)解决了无人所。全市23个县(市、区)共216司法所所长落实了副科级待遇。197个司法所达到了2人以上编制。21个县(市、区)司法所全部达到了办公面积100平方米。6月26日,市委、市政府在易县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经验交流现场会,各县(市、区)政法委书记、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副县(市、区)长和司法局长参会。

截至年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869名,是全省社区服刑人员最多的市,再犯罪率0.03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市建立了由635专职干部、310名社会人士、7902名村(居)两委干部和群众组成的矫正帮扶队伍,社矫网络日益完善。通过搭建安置平台,拓展了回归社会路径。各县(市、区)共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34个。

 

【律师、公证、司法考试、法制鉴定服务能力建设】1.以窗口业务为载体,实施了法律服务“组团护航”工程,通过提升服务素质、拓展服务内涵、规范服务流程、打造亲民品牌等方法,努力践行司法行政职能。全市600余名律师介入市、县政府确定的产业支撑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节能减排低碳环保项目、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四个方面的项目建设。办理各类案件870件。为516家企业进行了“法律体检”。律师担任市、县、乡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共400余家,保障了各级领导层的科学决策。2.全市公证行业已进入36家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有73名公证员与50家企业建立了长期法律服务联系,累计办理公证1500余件。3.通过落实《保定市司法鉴定执业规范化考评实施方案》,召开了司法鉴定执业规范化座谈会和司法鉴定业务研讨会等举措,推进了司法鉴定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全市共有司法鉴定机构22家,司法鉴定人229人,1至10月共办理鉴定业务6500余例,认可率均达到98%以上。4.以易县、高碑店市县域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支点,全面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做到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完成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工作。全年申报案件175件,审核通过率100%,全市24个法律援助中心共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89件,涉及群众2289人,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9570人次。5.9月20日、21日组织全市考生参加了国家司法考试。在保定三中、职教中心设立99个考点,共2961名考生参加了考试,人数居全省第2位。

 

【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一年四打、连打三年”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宣传,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全年组织机关干部、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在人民广场、农业生态园、植物园、竞秀公园开展10余次集中宣传活动,以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仅市区范围覆盖人群达20余万人次。通过规范和加强兼职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完善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网络。通过推行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制度,确立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崇法理念。9月27日全市61名厅级领导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100%,11月对全市5万余名处级以下干部进行法律考试。

 

【体制改革司法公正】全市以公证体制改革为着力点,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公证三化建设标准,本着“四个一流”的总体要求,优化公证资源,重新整合,进一步理顺公证管理体制。确定了四处改二处、两级改一级的工作思路,撤销了原隶属于市司法局及三区司法局的四个公证处。实现了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操作,较好的解决了新公证处“设在哪一级更好”“设什么规格”“什么体制”“怎样管理”等相关问题,改制后的公证处强化了服务意识,立足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百姓需求、服务公证事业发展,努力开拓证源,加强队伍管理,强化质量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社会及百姓的好评。在开展业务时更有利于市民生活需求,更有利于公证事业发展。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运行,达到了群众、从业人员、单位、主管部门“多赢”的状态。

 

【规范法律顾问】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为转变改革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手段。报请市政府专门印发了《保定市人民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市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委员的选聘、解聘、任期、工作程序、工作方式、经费保障、权利义务、日常管理等多项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市与25个县(市、区)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对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

 

【基层基础建设】以基层“两所一处一中心”为重点,强化设施建设。全市76%司法所配备了办公警车、24个县(市、区)“两所一处一中心”配备了扫描仪、数码相机、对讲机、录音电话等设备,办公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孙跃飞)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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