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卷保定年鉴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方志馆 > 数字方志 > 年鉴 > 2015卷保定年鉴 > 正文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

更新时间:2016-06-22 17:25:00点击次数:220695次

【保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宋  文

副主任  陈英杰  赵桂良

        刘晓坤(女,2月当选)

        吕坤力

        孟晓灵(女,10月辞职)

        田  钧

        张  浩(2月当选)

秘书长  徐顺通

委  员  丁进忠(2月当选)

        马文河(1月辞职)

             王  征

        王月衡(1月辞职)

        王丽华(女)王俊茹

        王铁军(8月辞职)

        王雁飞  文  霖

        宁洪茂  刘保生

        刘福根(2月当选)

        孙万忠(2月当选)

        许秋民  杨俊(女)

        杨文阁  杨玉兰(女)

        杨跃峰

        贡希强(2月当选)

        苏志勇(2月当选)

        李娟(女)李大忠

        李俊琪(2月当选)

        李和明(3月病逝)

        李晓恩  李继红(女)

        张卫星

        张刚强(1月辞职)

        张德义  苑宝义

        罗  凯

        柳向标(2月当选)

        荆国平(2月当选)

        赵志刚(2月当选)

        赵忠明(2月当选)

        姚忠耿  贺宇良

        钱君杰  高  山

        唐建新  凌  霄

        阎增爱(女)

        梁金菊(女)

        蒋兰梅(女)

        储耀宏(女)

        裴晓东(1月辞职)

 

 

【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委员  罗  凯

副主任委员  宋富强  刘月好

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委员会

主任委员  凌  霄

副主任委员  陈学聪

            崔胜利(满族)

            杨文阁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2月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设立)

主任委员  杨玉兰(女)

副主任委员  王会军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2月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设立)

主任委员  刘福根

副主任委员  李娟(女)

            武卫华

内务司法委员会(2月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设立)

主任委员  高山

副主任委员  荆国平  杨亮辉

【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

办公厅

常务副秘书长  李继红(女)

副秘书长  李金平

研究室

主  任  柳向标

副主任(暂缺)

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任  赵忠明(兼)

常务副主任  唐建新

副主任  孔令印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  任  罗凯

副主任  宋富强

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  任  杨玉兰(女)

副主任  王会军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

主  任  凌霄

副主任  陈学聪

        崔胜利(满族)

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  任  储耀宏(女)

副主任  李四起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主  任  刘福根(1月任)

副主任  武卫华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主  任  高山

副主任  杨亮辉

        王清江(1月免)

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

主  任:连晨月

副主任:郭兴武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月10日至12日在百世开利会展中心举行,应出席会议代表644名,因事因病请假37名,实际出席607名,符合法定人数。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保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保定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了保定市2013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批准了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了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以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保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保定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通过了关于保定市2013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的决议;通过了关于保定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举通过了保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选举刘晓坤(女)、张浩为保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举丁进忠等10人为保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议选举傅君佳为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14年历次会议】2014年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7次会议。

第七次会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1月24日在市人大机关五楼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大会筹备处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的表决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会议日程(草案);审议通过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审议通过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代表质询案提出和办理的规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代表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和办理的规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市十四届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组成人员人选表决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邀请人员名单;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民侨工委关于修订《保定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的情况说明,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修订《保定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的议案并作出了相关决定;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八次会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4月24日在市人大机关五楼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小组关于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对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吸取市政府关于提请授予颜波、金容完、托马斯·墨瑟保定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授予颜波、金容完、托马斯·墨瑟保定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并作出了相关决定;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拟任人选;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九次会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6月27日在市人大机关五楼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6S”行动延伸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市管理“6S”行动延伸工作评议小组关于市政府城市管理“6S”行动延伸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对市政府城市管理“6S”行动延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审议了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审查和批准了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次会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8月26日在市人大机关五楼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设立保定市鑫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14年应急贷款偿还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设立保定市鑫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2014年应急贷款偿还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并作出相关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定市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定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定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保定市人大代表莫小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一次会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0月28日在市人大机关五楼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期一天。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推进养老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推进养老工作评议小组对市政府推进养老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对市政府养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优化教育、卫生资源配置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优化教育、卫生资源配置工作评议小组对市政府关于优化教育、卫生资源配置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对市政府优化教育、卫生资源配置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定市2013年市本级及市总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了保定市2013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及决议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城市管理“6S”行动延伸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评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保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十二次会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1月26日在市人大机关五楼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设立实施体育新城土地储备(一期)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偿还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设立实施体育新城土地储备(一期)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偿还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并作出了相关决议。

第十三次会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2月24日在市人大机关五楼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定市人民政府与华夏幸福整体合作建设白洋淀科技城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定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期目标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授予台商王纪翔、黄俊明、孔广庙、谢荣坤保定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定;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保定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保定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保定市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保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方案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和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补选了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对保定市人大代表闫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保定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共计117件,其中包括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由议案改主建议的21件。其中财经方面17件,城建环保方面50件,科教文卫方面25件,政法方面14件,农林水方面11件。

根据《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工委将代表建议分别转交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其中,交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办理的112件;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3件;转请党委有关部门办理的4件(其中会办件2件)。截至2013年9月底,117件代表建议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答复代表,并走访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办理结果看,代表所提的建议绝大多数得到了解决和基本解决;有的代表建议被采纳并列入规划逐步解决;有的代表建议因法律、法规及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承办部门向代表做出了说明解释。代表建议的按时办结率、答复函规范率、走访率都达到100%,代表对办理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的117件,满意率100%。

按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10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书面)。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对2013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对今后的办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市委人大工作会议】12月3日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市委书记聂瑞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为首要任务,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永恒主题,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作为动力源泉,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重要手段,把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求真务实,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聂瑞平指出,伴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发展的铿锵步伐,30多年来,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几年来,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创新工作方式,注重发挥代表作用,有效推动了全市重点工作的开展。就做好全市今后一个时期的人大工作,聂瑞平强调,一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作为首要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时代。特别是《立法法》修改后,保定市将成为全国新增地方立法权的市。市人大常委会要为立法工作提前做好各个方面的准备。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重点工作和难点工作的调研,使每一项立法都有的放矢、务实管用,推动保定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二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永恒主题。建设京畿强市、善美保定,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打造环京津地区新的发展增长极,是全市人民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和共同梦想。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站位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找准人大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产业升级、搞好城乡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扶贫攻坚、优化发展环境等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市各项事业发展添劲助力。三要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作为动力源泉。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需要新理念、新状态。要强化主动作为的工作理念,清除人大工作“二线论”的错误认识,以工作树权威,以实干立形象。要坚持监督工作创新,把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有效结合起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坚持人事任免工作创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四要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重要手段。要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要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坚持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邀请代表参加听证会、旁听庭审等活动。要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明确办理责任,严格办理程序,遵守办理时限,提高办理质量。要加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与履职能力。要完善和推广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辞职等制度,引导代表带头遵纪守法,树立人大代表良好形象。五要把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准确定位、科学规范与人大之间的关系,坚决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要把践行党的根本宗旨与落实国家根本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重要人事安排,及时与同级人大常委会沟通,听取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意见。各级党委对人大干部队伍要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主动为人大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实际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支持人大常委会开展各项活动,接受人大监督。聂瑞平要求,全面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必须大力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的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保定市各级人大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勤政廉洁、民主和谐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市委副书记吴立芳主持会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文传达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及全省人大工作座谈会精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双喜传达了《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涿州市、安国市、涞水县、涞源县负责人作典型发言。市政协主席崔启慧及市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人大经验交流培训活动】7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召开保定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经验交流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英杰,秘书长徐顺通出席会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会议就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特色经验和做法,对县(市、区)、乡(镇、街道)人大建设(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经费等)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的设想,对组织开展以“保定四问、代表自问”为主题的“代表活动日”活动的计划进行了交流。陈英杰就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讲了意见。他说,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结合自身实际,自主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主题鲜明的纪念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纪念活动方案,搞好协调,认真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要形式服从效果,实实在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勤俭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维护人大常委会形象。

12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人大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文,副主任陈英杰、赵桂良、刘晓坤、吕坤力、田钧,党组成员孙金博,秘书长徐顺通参加会议。座谈会上,定兴县、唐县、望都县和新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两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宋文指出,召开此次座谈会,目的是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转变思维、创新工作,促进全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明辨形势,提高认识,适应依法治国新常态;转变思维,更新观念,准确定位人大工作;开拓创新,奋发有为,谱写人大工作新篇章。对下一步工作,他强调,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积极探索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新路径,切实行使职权,真正体现人民意志;在行使监督权方面,把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对人监督与对事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深化各项监督工作;在行使立法权方面,提前学习、提前行动、提前介入,使立法工作尽快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在代表工作方面,落实好常委会出台的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机制,切实加强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在自身建设方面,建立完善常委会委员、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机制,提高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

 

【专项工作评议】在3月6日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上,确定2014年对市政府城市管理“6S”行动延伸、推进养老、食品安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五项工作进行评议。对每项工作评议,都精心制定评议方案,提前对评议小组成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注重与各县(市、区)人大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在评议过程中,认真做好视察调研环节的工作。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时,组织了驻保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约120余人参加,划分成若干调研小组,由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到各县(市、区)、高开区、白沟新城进行视察调研。调研组听、看、查、问,把听取汇报和走访群众、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为客观公正地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形成有价值的评议意见奠定了基础。为进一步深化评议效果,对城市管理“6S”工作组织开展了“回头看”式的评议,重点是抓住整改不到位的9个问题和重新梳理汇总的16个问题,视察完了再杀“回马枪”,哪里发现问题,就再视察到哪里。做到持续监督不放松,整改不力再督促。在对教育、卫生、养老工作进行评议时,参加视察的委员、代表共提出激活民间资本、优化教育与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养老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10多条,并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整改。由于评议工作规模大、参与面广、调研深,很“较真儿”,既发现了问题,又提出了建议,得到了市委的坚决支持和市政府的大力配合,促进了市政府相关工作的开展。

 

【执法检查、调研】3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桂良带领法制工委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就有关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方面工作开展调研。调研组一行视察了中心各个驻厅窗口部门为民服务情况、听取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工作汇报、与管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座谈。调研组在对服务中心的工作给予肯定后指出,切实提升服务效能,要强化为民意识,站在群众的立场和角度看问题,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要淡化权力观念,强化服务意识;要进一步梳理审批流程,在现有基础上提速增效,进行科学规划,尽可能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要积极探索中心管理和服务的新模式、新方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要善于借鉴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更好地为群众和企业提供集中、便捷的公共服务。

3月18日是“国际社工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社会工作促进会名誉会长宋文参加了市社会促进会组织的以“迎接社会工作的春天”为主题的座谈活动。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社会工作促进会会长王恒国主持。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和社区工作者作了发言,为上一年获得助理社工和社工师资格证的人员颁发证书。宋文指出,社会工作是现代社会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应对突发事件、降低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而采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于解决现代社会矛盾问题、加强创新现代社会管理,落实党和政府以人为本、人文关怀的服务宗旨,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进一步扩大宣传,增强社会认同感;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完善的制度体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充分整合高校、社会工作机构、社区资源,注重吸收外部力量。

3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桂良带领市人大法制工委到高阳县就中国·庞口国际农业机械装备产业城项目和宏润循环经济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现场了解了高阳循环经济生态园区建设进度,听取了高阳县政府有关两个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对高阳县进一步加快两个项目的建设步伐与后续工作安排给予肯定,要求高阳县政府要继续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积极研究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投产见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4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桂良,到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基层建设年活动)联系点,涿州市东仙坡镇三步桥村调研。在三步桥村,听取涿州市有关领导及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峰峰集团有限公司驻村工作组关于行动开展情况的工作汇报,实地视察了村容村貌,与市、镇、村干部及驻村工作组成员就开展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进行了座谈交流。赵桂良强调,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是省委、省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要做好五个结合,即:要把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结合起来;和推动“三农”工作结合起来;和推进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和突出实效,办老百姓最关心的事,办多数百姓想办的事结合起来。赵桂良指出,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要从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走出一条农村发展的新路径;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顺应广大农民群众的期望,要在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让农民群众充分参与;要积极引导工商企业与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盘活农村资源,发展农村产业;要把农村的饮水安全、垃圾处理、污水排放、村庄绿化等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好,使农村的生态环境和面貌发生根本性改观。

4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桂良带领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委员会全体委员,赴安新县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召开了城建环资委第三次会议。调研组一行对安新县白洋淀端村镇大淀头村进行了实地查看,分别听取了市环保局、安新县政府关于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赵桂良在座谈中指出,市环保局、安新县委、县政府对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非常重视,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他从认清当前形势、抓住良好机遇;依据法律法规、科学规划发展;全盘上下结合、狠抓环境整治三个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并提出了五点希望和建议:一是科学挖掘文化与广泛传播知识相结合;二是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前瞻性;三是科学保护、数字领先,建立配备起全面保护的系统工程和硬件装备;四是以科学态度做好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五是科学推进,促使白洋淀生态保护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他强调,2014年城建环资委的工作计划已经确定,具体的工作内容已经明确。一定要充分发挥好代表作用,履行好代表的职责,积极参加委员会的活动,抓好工作落实。各位委员肩负重任,应自觉加强学习,讲究工作方法,突出工作重点,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努力推进人大环资工作。

5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坤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内司委委员、市人大代表等对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在市检察院听取了市检察院及徐水、蠡县两县检察院有关情况汇报,观看了反映保定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工作纪实的专题片,随后,调研组就相关情况与检察院有关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坤对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以下三点意见:一要进一步加大查处贪污贿赂案件的工作力度;二要进一步研究新形势下贪污贿赂案件的新特点;三要进一步探索预防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治本之策。市检察院检察长傅君佳陪同调研。

8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文到唐县黄石口乡蹲点调研。先后深入岳家台村、五家角村实地察看村容村貌,在五家角村召开座谈会,逐个听取了五家角村、岳家台村、河暖村和后七峪村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各村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打算和面临的具体困难,随后与乡、村两级干部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对各村一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发展积极出谋划策。宋文表示,五家角村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扶贫联系点,岳家台、河暖、后七峪三个村是2013年基层建设年活动市人大机关的帮扶村,按照省、市委“一年帮扶,三年负责”的要求,各村的工作组组长也就是第一书记,要一如既往的支持村里的工作,要勇于担当,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宋文强调,各村在规划和发展中要切实关注民生,要优先帮助那些迫切需要帮助的人,优先解决老百姓最期盼解决的事。

9月3日至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坤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内司委委员、市人大代表等对市政府推进养老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在市民政局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推进养老工作情况的汇报,分别听取了北市区政府、新市区政府、顺平县政府推进养老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视察了保定市社区为老便民服务中心、12349网络服务平台、茗畅园居家养老服务站、东方家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北市区安心居康复养老中心、福来居老年公寓、郝庄村互助幸福院、顺平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

10月13日至15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坤力带领下,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财经委委员,对市政府对接京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与相关部门进行座谈,并深入涿州市、高碑店市、安新县、白沟新城等地视察项目和企业,听取情况汇报。吕坤力对保定市相关工作给予肯定,认为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成效显著。作为京津冀的核心区域,保定市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深入研究,准确定位,加大对接力度;树立“一盘棋”的大局观念,解放思想,主动作为,打破行政区划概念,抢抓千载难逢历史机遇,加快发展。

10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浩带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就保定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情况进行调研。此次活动旨在全面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督促和支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宣传、贯彻落实旅游法,推进旅游业及相关产业融合,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保定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调研组一行赴涞源县实地调研,在实地调研过程中听取了市政府相关部门、涞源县政府有关情况汇报,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旅游法的做法和依法加快旅游业发展与有关负责人交流意见。


12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文到帮扶村——唐县齐家佐乡葛公村调研。宋文在村委会会议室与县、乡、村负责人进行深入座谈,认真听取了齐家佐乡和葛公村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该村的发展状况和面临的主要困难。随后,宋文到白求恩学校、柯棣华牺牲地旧址和村西500亩红富士苹果基地进行了实地考察。考察结束前,宋文对葛公村的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葛公村的青虚山、白求恩学校、柯棣华纪念广场都是很好的旅游资源,要依托这些得天独厚的资源,把旅游事业做大做强,同时加大林果基地的建设,形成以旅游产业为龙头,林果产业配套的发展格局。宋文还表示,市、县人大常委会将对该村的扶贫开发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视察】5月21日至22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浩带队,就保定市扶贫开发攻坚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首先听取市政府工作汇报,与市扶贫办和发改委等部门有关负责人进行座谈。随后,调研组深入曲阳县和唐县实地视察扶贫开发项目,听取情况汇报,与有关负责人、人大代表及贫困地区的干部、群众代表进行座谈。调研组对保定市扶贫开发工作给予肯定,指出保定市扶贫开发工作担负着历史重任,既光荣又责任重大。保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扶贫开发工作各项措施能够做到因地制宜,一些经验做法有借鉴和推广意义。针对今后工作,调研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扶贫工作的长期、艰巨、重要性;把扶贫任务与当地实际相结合,找对路子锲而不舍干下去;依托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支持,强化政府责任,进行政策引导,借助社会、企业帮助,不断推进扶贫氛围和势头,早日实现脱贫目标;加强人大监督作用,推动扶贫攻坚工作健康向前发展。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潘静苏参加汇报会。

9月10日至19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安排,为了解保定市“六五”普法规划及市人大常委会“六五”普法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推进“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桂良带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保定市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及决议情况进行专题视察。视察组集中听取了市政府情况汇报,深入徐水县的高林村镇麒麟店村、县二中、县财政局、县普法广场,南市区西高庄、保百集团有限公司、鑫丰市场等单位进行实地察看;走访了阜平、唐县人大常委会并与县司法局普法办及部分基层的市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召开了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法制办等有关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对保定市今后开展普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9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对保定市“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一行先后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严打办,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大要案指挥中心进行视察,之后到市法院视频观摩庭审直播、观看司法公开专题片,最后在市法院会议室召开汇报座谈会。汇报座谈会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坤主持。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荆国平汇报了全市专项行动总体情况,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潘静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君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红继、市国家安全局局长马文河和市司法局局长周立光分别汇报了各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文讲话,对保定市“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几点意见:一是成绩显著,充分肯定。行动开展以来,政法机关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丰硕战果,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秩序,进一步优化了全市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用实际行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支持。二是再接再厉,扩大战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繁重任务。各级政法机关必须进一步强化担当,认清责任,全力以赴打好这场硬仗。三是齐心协办,巩固提高。市县两级人大要关心和支持“秋收100”和政法机关工作,发挥好职能作用,依法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积极建言献策。人大代表也应积极参与进来,政法机关要主动向人大汇报情况,形成工作合力,促进行动深入开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海林陪同视察。

(王舒晟)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