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可久(886~962)字尚贤。范阳(今涿州)人。他为人沉毅方正,明律令。与冯道、赵凤为友。后唐同光初年(923),被荐于后唐,补徐州司法,以干练闻名。召为大理评事,赐绯。过了一年,迁大理正,坐误治狱责授登州司户。遇赦,召为著作郎。仕后晋,历殿中少监、太子右谕德、大理少卿,赐金紫。
后周广顺初年(951),改太仆卿,复为大理卿。值郑州民李思美妻到御史台诉其夫私卖盐,罪不至死,判官杨瑛却判以死刑。有司拘捕杨瑛,杨瑛伏法。剧可久判杨瑛减三等,徒二年半。宰相王峻欲杀杨瑛,招剧可久说:“死者不可复生,瑛枉杀人,其可恕耶?”剧可久坚持自己的判决,杨瑛免死。不过这也得罪了王峻,剧可久被改任太仆卿,分司西京。
显德三年(956),剧可久因所举荐的官员贪脏,连坐停任。第二年复起用为右庶子。周世宗以刑书深古、条目繁细,难于检讨。于是命剧可久与张湜、率汀、邓守中、王莹、贾玭、赵砺、李光赞、苏晓、王伸等10人,用5年时间编成《刑统》30卷。颁布实行,与律、疏、令、式并行。剧可久复拜大理卿。北宋建隆三年(962)告老,改光禄卿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