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佩之(1912~1997)满城人。1938年6月参加晋察冀第一军分区战线剧社,任音乐队长,1940年入华北联合大学音乐系学习。194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始终坚持深入部队第一线。1945年8月至1949年8月在晋察冀军区抗敌剧社随部队一边作战,一边谱写歌曲,1946年看到战士们擦好三八枪,英勇上战场,连续缴获大批美国枪的动人情景,连夜谱写了《战斗进行曲》,以简练、顺口、好唱的特点,深受战士们喜爱(解放后被选为“革命历史歌曲”并作为中央电视台播放歌曲之一,还是电影《战火中的青春》、《大决战》的主题曲)。1947年秋,在大型歌剧《不要杀他》一剧中,与张非、徐曙等合作为该剧作曲。该剧是反映晋察冀野战军模范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军民鱼水情的一部优秀歌剧,后编入《平原文艺丛书》。1947年春与张非、丁平等合作,为歌剧《李大娘送子归队》作曲。还创作了歌曲《战场上立功劳》、《野战军胜利多》、《缴支美国枪》、《蒋军必败》、《一杆红旗》等歌曲。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北京军区战友文工团管弦乐队队长、曲艺杂技团团长等职,抗美援朝期间两次赴朝鲜慰问志愿军。1965年转业任北京文工团团长、北京市河北梆子剧团团长。为政协北京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第四届文联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