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佩荣(1917~1990)雄县米东大村人。在新城(今高碑店)师范求学和任教期间,接受革命思想,投身“一二·九”爱国运动,积极组织学校师生开展抗日救亡工作。193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3月与胡子寿、王泽田在板家窝(原属新城)学校组建中共雄县第一个党支部——新城县特别支部。后历任新城县特支青委书记,中共新城县工委书记、县委书记。
1937年受党组织派遣,到国民党江东升部作争取改造工作,后将该部改编为“华北民众自卫军”。1939年初,江东升部收编为八路军冀中军区六支队,任政治部主任,后改编为八路军一二〇师三支队八团,任团政委。率部参加过莲子口战斗、冀南反击国民党顽固派的斗争以及百团大战。1943年底,三支队改编为三五八旅八团,先后任团政治处副主任、主任等职。
解放战争时期,率部队参加了青化砭、羊马河、蟠龙、沙家店、宜川、荔北、扶眉等战役。1949年任西北野战军一军一师副政委,参加解放山西离石、内蒙古卓资山和西府以及青海的战斗。
新中国成立后,赴朝鲜参战,任新义州口岸办事处主任,中国人民志愿军一军政治部主任,参加过朝鲜马良山一线的阻击战。1956年回国后,入解放军政治学院学习,毕业后任国防部第五研究院政治部副主任、主任等职。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1965年10月调任九二三厂副指挥、会战工委常委,后任胜利油田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党委书记兼会战指挥部指挥。连续组织了孤岛、河口、临盘等重点地区的石油会战。“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迫害。1978年任国家第四机械工业部副部长兼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当选为中共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第六届、第七届委员会委员。1990年9月19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