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卷保定年鉴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方志馆 > 数字方志 > 年鉴 > 2012卷保定年鉴 > 正文

政 法

更新时间:2014-02-17 13:54:00点击次数:224191次

政法·政法工作政法工作 

【中共保定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保定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阶段性政法、综合治理及社会稳定工作任务,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协调督办重大疑难案件,协助市委及组织部门管理政法机关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组织干部处、法纪处、宣传教育处、综合治理处、研究室、执法监督处、稳定办、信访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2011年被省委政法委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三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实绩突出单位。

 

书记  张峰 (4月离任)

王立山(4月任)

副书记  马文河(常务)

    荆国平张敬东

    张恒谦(8月任)

    曹彦杰(8月离任)

    田文江

    高国联(女)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  张敬东

副主任  高国联(女)

 

【概况】 2011年,继续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突破点,促进了社会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积极构建和完善“大维稳”格局,成功处置一批影响稳定的“急难险重”问题,确保了全市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全面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推进平安保定建设。开展涉法涉诉攻坚会战和信访代理工作,接待群众来访1986人次,办结上访案件380件。认真履行执法监督职责,调度督办上级交办重大复杂案件23件,协调重大疑难案件22件,维护了人民群众合理诉求。扎实做好铁路护路工作,圆满完成各重要敏感期的护路工作任务。以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为重点,推行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专业化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干警能力素质,促进了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全市政法工作会议】 2月25日在百世开利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总结2010年全市政法工作,分析稳定工作形势,部署2011年全市政法和维护稳定工作任务。市委副书记王晓栋讲了意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张峰部署工作,副市长刘宝玲主持会议。

 

【创办保定政法学堂】为实现全市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职业化,培养造就高素质政法队伍,年内筹办“保定政法学堂”。学堂秉承“政治与业务素质并重、理论性与实用性并重”的办学理念,整合了全市政法各部门的资源,由市委政法委主办,市直政法各部门共同和分别承办,在各部门专业培训的基础上,采用常年办学模式,更加注重思想政治理论和通识通能教育,弥补了部门教育培训的局限性。学堂设领导小组和教务处,负责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部署和实施。从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业务骨干和省会、驻保高校中选拔人才,组成50多人的专家讲师团,参与和指导教学工作。在办学形式上,根据培训规模,灵活运用集中授课、现场观摩、座谈论坛、视频远程教育等方法施教。11月中旬,第一期培训班开班,市委政法委、市直政法部门副县以上领导干部,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书记共100多人参加了学习培训。保定政法学堂的创立,加大了政法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和密度,实现了部门业务常识的互通性、工作的联动性,推进了政法队伍职业化进程。

 

【开展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

为纪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和《河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颁布20周年,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深入开展,5月上旬至6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 1.深入开展综治集中宣传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的方案》,市直政法部门和四区综治委成员单位近40个单位共设置宣传展板106块,组织40余名法律专业人员走上街道、广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万份(本),为万余名群众提供了有关法律服务。同时,在《保定日报》、市电台开辟专栏,宣传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果。2.组织开展纪念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简称两个《决定》)征文活动,组织各地各部门撰写纪念文章30余篇,向中央、省综治办推荐18篇。3.组织纪念两个《决定》工作调研,撰写调研文章16篇,对做好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党委中心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了决策依据。

 

【组织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并根据部分“黄赌毒”人员在北京警方的高压下纷纷离京流入保定市的治安状况,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将其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严打整治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开展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先后召开全市部署动员大会和公安特殊行业主管领导调度会,并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综治成员单位,以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为平台,认真开展“五查”活动,同时,组成13个督导暗访组,对省、市挂牌督办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检查督导。全市公安、文化、工商、宣传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持续开展7次娱乐服务场所和文化市场治安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打掉了一批涉黄、涉赌窝点,取缔娱乐服务场所若干,责令数十家娱乐服务场所停业整顿。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黄赌毒”违法犯罪,净化了文化市场和社会风气。

 

【“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食品药品安全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问题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对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为切实捍卫老百姓的餐桌安全、用药安全和生活安全,市委、市政府决定,从11月开始到2012年底,在全市深入开展“打四黑除四害”(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害百姓、害家庭、害社会、害国家)专项行动,打击整治的重点是: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制售假冒伪劣生产生活资料的“黑工厂”,售假、收赃销赃的“黑市场”,涉黄涉赌涉毒的“黑窝点”。市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负责整体工作的部署、调度和协调。市直政法部门以及质监、卫生等22个职能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各司其职,开展排查、整治和打击处理工作。此次行动将“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端窝点、捣网络、除源头”作为主攻方向,至年底,全市共破获“四黑四害”刑事案件96起、行政案件46起,捣毁“四黑”窝点8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9名。同时,落实工作措施,完善监管机制,制定专项行动《考核计分办法》,加强防控制度、设施建设,堵塞了管理漏洞,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进展,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受到人民群众好评。

 

【社会管理创新取得突破进展】

1.实施社会管理创新重点项目建设,确定了28个重点项目,已有18个项目组织实施,并形成全市工作亮点: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建设被中央有关部委明确为“保定模式”,在全国经验交流会上推广;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发挥作用明显,信访代理制度的施行有效提升了解决问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创办保定政法学堂,建立健全了政法综治维稳干部培训长效机制。其他10个项目正在调研规划或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2.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将“一证通”居住证制度列入市委、市政府惠民工程,把流动人口就业、保险、住房等信息和市民待遇整合为一体,提高了服务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各级公安机关试行出租房屋租赁备案、治安责任书制度,推行“集约化”日租房管理模式,有效破解了出租房屋管理难题。3.推进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共建立四级帮教机构6863个、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3348人;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站340个、村级小组6204个,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126人、社会志愿者4909人;建成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45个,实现了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100%、安置率95%以上,重新犯罪率明显下降。4.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和老少病残人员服务管理,成立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者队伍72支5765人,帮扶农民工子女15923名;建立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管理站4个,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82人;全市建成18所高标准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改进了孤老人员的服务管理。5.加强高危人群管理,组织“入户访查专项行动”,建立经常性排查摸底机制,按照风险等级制定相应措施,落实了对有现实危害和暴力恐怖倾向等人群的管控。6.深化“两新”组织管理,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新建党组织577个,选派组织员或党建指导员1500多名,建立综治工作站台700多个。7.开展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工程,投资1000余万元完成公安系统互联网侦控系统升级建设,实现了网上重点人员可控可查,已处置各类有害信息3万余条;健全舆情引导机制,提升了制舆权和舆论引导能力。至此,社会管理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得到初步有效的解决。

 

【推行信访代理制度】为进一步拓宽涉法涉诉信访渠道,减轻信访人诉累,市委政法委以“一家三平台”(即把涉法涉诉中心建设成上访群众之家,锻炼年轻干部的平台、执法监督的平台、领导干部转变作风的平台)建设为载体,出台《保定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信访代理制度(试行)》,在市涉法涉诉联合服务中心设立信访代理工作办公室,吸收市直政法各部门信访机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从本部门确定信访代理人,督促、指导信访代理工作。信访代理人在全面掌握案件情况的基础上,代替信访人向有关部门反映信访人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促成信访事项妥善解决。截至年底,为群众代理信访案件53件,帮助解决52件,受到上访群众的欢迎。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央、省委政法委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保定市政法工作实际,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为主要内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通过开展“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大讨论,人人查摆问题,制定措施,整改提高。第二,开展光荣传统教育宣讲和执法为民在身边承诺行动,采取重温“红色之旅”、观看红色经典影片等方式,对干警进行革命光荣传统再教育,组织政法各部门科级以上干部到市涉法涉诉接访中心轮流接访,学做群众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第三,开展政法文化采风展示活动,举办全市政法文化节,组织干警创作绘画和书法作品200多幅、摄影作品300多幅,排演了一批优秀文艺节目,部分作品和节目参加了全省政法文化节汇演。第四,学习表彰先进典型,培树了检察战线王增德、公安战线唐明宇两面旗帜,弘扬了新时期政法干警执法为民、敬业奉献的时代精神。

                                                                      (李素文)

 

政法·公安工作公安工作

 

【保定市公安局】保定市公安局是保定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业务上受河北省公安厅监督和指导,担负着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责任务。保定市公安局下设综合管理部门11个、执法勤务部门24个、直属分局10个,管辖22个县(市)公安局。

 

党委书记  局长  潘静苏

党委副书记  副局长  安增奇

党委委员  副局长  王百顺

党委副书记  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振平

党委委员  副局长  张五进

党委委员  副局长  涿州市公安局局长  李栋梁

党委委员  副局长  杨东川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李金萍(女)

党委委员  政治部主任  王亮

党委委员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铁英

党委委员  国保支队支队长  董元

党委委员  定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公安局局长  庄春来

【概况】2011年,全市公安机关以职业化警队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打造民生警务,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履职尽责,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全年共有11个单位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7个单位获集体嘉奖,161名民警立个人一、二、三等功,424名民警获个人嘉奖。

 

【完成中央领导到保定视察保卫任务】2月1日至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到保定视察。此次警卫任务包含8处视察参观点,11条途经路线,全长482.4公里,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紧紧围绕“万无一失、绝对安全”的总目标,圆满完成了警卫任务,受到了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评价。

 

【民意引领警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民意大于天,做到老百姓最痛恨什么犯罪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老百姓最关注什么问题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一是严打各类刑事犯罪。相继组织开展了“2011春季攻势”、“严打整治夏季攻势”、“打四黑除四害”、打击“三角地”盗抢职业犯罪、打击沙霸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0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201名,打掉犯罪团伙155个,抓捕网上逃犯4315名,命案侦破率达到96.4%,有力震慑了犯罪。二是集中抓捕网上逃犯。强力开展追逃“清网行动”,成功抓获各类网上逃犯1987名,清网率达到84.55%,圆满完成了省定80%的任务目标,28个县级公安机关“清网率”和“抓获率”都超过了80%。行动中,共抓获部级逃犯11名,潜逃10年以上故意杀人逃犯44名。三是综合整治突出问题。对“黄赌毒”等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打击治理。8月11日,一举捣毁保定主城区电子赌博窝点22个,查获涉赌人员328名,收缴各类电子赌博机1605台、赌资48.9万元;组织开展了危爆物品大清查和抓获涉枪涉爆在逃犯“缉捕会战”,破获涉危涉爆案件96起,查处非法矿山26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03名,抓获涉爆逃犯89名,缴获非法炸药89.59吨、雷管9000枚、导火索4.3万米;大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查纠各类交通违法88万余例,建立交通安全服务站48个,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79处,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数、致死、致伤人数同比上年分别下降9.71%、2.33%和10.89%;大力剔除火灾隐患,全市共发生火灾事故346起,没有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840万元,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20.46%、100%和27.26%。四是健全完善治安防控格局。强化实有人口管理,探索建立了“集约化”出租房屋管理模式,搭建了“保定市公益房源网”、“租赁房屋中介信息管理系统”、“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三个管理平台,登记出租房屋信息2.1万余条、暂住人口3.9万余名,从中抓获网上逃犯78名;强化行业场所管理,以落实“一卡通”治安管控责任倒查机制为抓手,狠抓宾馆旅店、洗浴网吧等场所的实名登记、规范管理,基础管控工作全面加强;强化情报平台系统建设,自主研发了重点人员积分预警“关键词串查”系统,比对抓获网上逃犯770名,抓获犯罪嫌疑人69名,得到了公安部、省厅领导充分肯定。

 

【服务大局推动全市经济发展】

紧扣全市“十二五”规划和三大经济发展战略,主动服务各项中心工作的实施落实,全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一是全面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以防范、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发票犯罪、银行卡犯罪、合同诈骗及职务侵占等高发性经济犯罪为重点,强化举措,严打严防。先后部署开展了“亮剑”、“天网-2011”、“打击发票”、“积案清理”、“打击传销”等专项行动,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20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3人,挽回经济损失3233万元。二是全面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对“三年大变样”、高速铁路等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实行了派驻警务制度,组织警力一对一上门服务,全程保障,有效解决影响项目施工,破坏、盗窃建设材料等问题,确保了重点工程顺利推进。三是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全部开通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实现了护照网上申领、业务网上查询、车辆号牌网上选号等13类网上服务项目,建成开通了车驾管业务400电话自助服务平台,联合有关部门在部分小学校园门口建设了绿荫停车带和“小脚丫”人行道,保障了小学生出行安全。

 

【社会管理创新增强工作发展动力】把“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作为贯穿全年的中心工作。一是以信息化建设应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相继建成了警务监督信息中心、服务对象信息系统、保定公益房源网、警用地理信息平台、“我查查”等一批管用有效的信息系统;积极开展公安内部信息和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建立了数据采集更新维护机制,共整合内外部信息197类4.5亿条,整合信息全部录入“我查查”系统,资源全警共享,日均查询量达到1.8万余次,有力服务了公安实战。二是以执法规范化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年初启动了执法办案系统,公安机关承办的所有案件都在公安网上办理、审批、流转,规范了办案流程,强化了网上监督,堵塞了执法漏洞;组织7640名民警参加了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参考民警全部过关。全市649个基层所队达到了“四无”创建标准;部署开展了“集中化解进京赴省信访案件攻坚会战”、“化解信访案件百日攻坚”,共办结息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45起,协调发放信访救助金268万元。通过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建立了典型瑕疵案件点评警示通报制度,有效规范了民警执法行为。三是以创新服务举措促进警民关系和谐。部署开展了“温情2011”集中走访、“大走访”开门评警、“警营开放日”等主题活动,畅通警民沟通渠道,了解群众呼声,有针对性的跟进工作,密切警民关系;深入推进矛盾排查化解,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527起,成功化解5484起,化解率达到99.2%;借助古城警视网,进一步拓宽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平台,推行了一大批网上受理、办理行政审批项目,开办了“局长信箱”,创新了网上服务举措;利用服务对象信息系统,广泛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评议,切实做到了将发言权、评判权交给群众,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小案”、“小事”加大办理、解决力度。

 

【条令建警提升队伍职业化水平】

以提升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水平为重点,开展了以“提升标准、提升能力、提升效率、提升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四提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局叫响“没有任何借口,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情”的局训,从有形入手向无形延伸,潜移默化的触动公安队伍思想理念、工作作风的转变,推动公安工作进位升级。开展职业化警队建设军训。从9月7日开始,集中一个月时间,分四批组织市局机关1309名民警开展了以队列训练、内务整理、条令学习、实弹射击为主要内容的军训,从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到每一名民警全员参加,人人过关,以军事化的标准规范警容仪表、言行举止、内务秩序,促进民警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强化警务实战技能培训。从10月16日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组织机关全体民警开展了以执法能力、信息化深度应用、媒体应对、警务实战技能四项培训,采取专家授课、实战演练、技能比武、考核达标的方式,着力解决队伍素质不适应的问题,有效提高了队伍的适岗适位能力。

(张彦涛)

 

政法·检察检察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内设两个局(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反渎职侵权工作局)、27个处室队;设立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冀中地区检察院,作为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

党组书记  检察长  周庆平

党组副书记  副检察长  赵大明  王启

党组副书记  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张华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兼渎职侵权局局长  王蓬蓬(女)

副检察长  孙元芳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兼保定市冀中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彭少勇

党组成员  调研员  刘章栓(8月任)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刘章栓(8月离任)

李桂生(8月任)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周涛(8月任)

党组成员  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  安军旗

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  周涛(8月离任)

张克(8月任)

党组成员  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卢彦芬(女,8月任)

郝国正(8月任)

 

【概况】2011年,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着力点,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服务大局】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制售伪劣食品药品、非法集资等严重经济犯罪,依法批捕了文某等买售700余吨地沟油案,依法公诉了保定市某公司非法吸收19亿元公众存款案,查处商业贿赂领域犯罪39人。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水利改革发展、重大项目建设、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监督管理,依法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10人。着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法律监督。对张石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等277个重大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法律服务,为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40次。针对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拨付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57件。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办职务犯罪3人。深入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犯罪案件83人,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26人。集中开展农机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治理活动,与市农业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对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进行专项检查监督的实施办法》,使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深入开展涉农检察工作,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会同市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与农村群众工作站联系,进一步深化涉农检察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发了涉农检察工作要点,进行了任务分解,开展了涉农检察工作宣传月活动。年内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201人,依法批捕涉农刑事案件2480件3548人,提起公诉2645件3945人(含积案),开展法制宣传1712次,发放宣传资料36万余份,各级媒体报道358次,完成支农惠农资金和农村社会调研报告140余篇。涉农检察工作成为百姓欢迎的“民心工程”,省检察院检察长张德利予以充分肯定。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共审查批准逮捕3505件4838人,提起公诉4032件6410人(含积案)。依法公诉了清苑县崔某等29人持枪聚众斗殴案、易县王某等25人爆炸案,保持了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依法决定纠正漏捕141人,纠正漏诉201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481人,不起诉142人。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对民事申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同时加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完善控告申诉工作制度,开展带案下访、定期巡防、联合接访等活动,共接待群众来访2576人次,来信539件,批转办447件;深化清理积案评查工作,办结进京重复访案件6件,省、市联合接访服务中心交办42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刑事赔偿案件2件,办案息诉率位于全省检察机关前列。蠡县人民检察院等6个单位的控申举报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建设平安保定。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制度。积极参与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批捕36人、不起诉12人。北市区检察院、清苑县检察院再次被评为国家级“青少年优秀维权岗”。加强涉检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和舆论引导工作,对多家媒体热炒的“3·28”王某抢劫案,用正确的导向引导舆论,收到好的效果。规范和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协助基层组织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教。中央综治办检查组对保定市监外执行监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予以充分肯定。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有关地方和部门提出消除隐患的检察建议128件。预防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信息被中办采用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回良玉做出批示,该检察建议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十佳检察建议”。

 

【反腐倡廉建设】依法严肃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共立案131件239人,提起公诉121件225人,判决108件20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56万元。依法查办了清苑县周某等人贪污案、保定市王某等人私分国有资产案。规范侦查办案活动,慎重使用强制性措施,严格执行举报人和证人保护、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及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大力加强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共立案46件101人,提起公诉42件93人,判决35件81人。依法查办了曲阳县绳某等人玩忽职守案、保定市李某玩忽职守案。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抓好预防教育,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802次60710人,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进党校课堂活动。抓好专项预防,提高了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抓好系统预防,加大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的预防调查力度。抓好重点预防,对重大项目建设实行跟踪预防,深化预防效果,净化发展环境。

 

【诉讼监督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8件22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8件38人,对侦查活动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12件次。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2件,支持抗诉1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且已纠正378件。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10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2件。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监督审查减刑、假释、监外执行4952人,纠正呈报减刑不当46人,假释不当22人,纠正违法68人次,发出检察建议43件,查办职务犯罪4件9人。突出监督重点。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了全市公安机关刑拘后未报捕案件专项检查,重点监督纠正了违法立案、以罚代刑、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问题。开展了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对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案件及时监督纠正。认真落实量刑规范化要求,提出量刑检察建议1623件。完善监督机制。把法律监督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与市公安局会签了《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试行)》、《关于检察机关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办法》。加强与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案件咨询等制度,开展调查处理举报、建议移送案件、立案监督工作,有效解决了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以冀中地区检察院建立为契机,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完善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把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有机结合起来,办理申诉案件与发现职务犯罪相结合,保证监督效果。

 

【干警队伍建设】突出职业道德,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建党90周年,开展了红歌会等一系列活动,成立了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表彰宣传了河北省模范检察官王增德、于新峰等先进典型,弘扬和培育检察人员共同价值体系。突出职业技能,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市院成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示范基地”,搭建了检察教育的新平台。组织市院班子成员、基层院检察长和业务骨干100余人到国家检察官学院进行专门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开展优秀公诉人评选,检察业务专家遴选,应知应会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突出职业形象,强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案件管理中心建设,探索建立了案件管理机制。建立案件评查制度,提升了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完善检务督察制度,对15个基层院进行了专项督察,组织25个基层院开展了交叉督查。突出职业纪律,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印制了《内部监督工作制度汇编》。坚持“敲警钟日”活动。开展了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每辆警车都安装GPS卫星定位管理系统。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对3个基层院领导班子进行巡视。开展了“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查处违纪检察人员2人。突出职业保障,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探索制定了全市检察机关职业化标准。加强对下级院的管理和监督,提拔任用基层检察长5名,交流6名。加大政法网建设的投入。有90个集体、173名个人受到各级表彰,市检察院连续三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11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设立与人大代表联系的专门机构,开通与人大代表联系专网和专线电话,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对市人大批办的案件在时限内全部予以答复,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12件建议全部予以办结。2011年国家、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对保定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了巡视,给予高度评价。市人大常委会就公诉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满意度高达97.9%。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健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机制,推进联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政协委员提出的2件提案全部办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改进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组织人民监督员对26件拟作撤案、不起诉、不立案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提高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赵连江  何开联)

 

政法·审判工作审判工作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下,主管全市的审判工作,业务上受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审理法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上诉、抗诉案件;以及对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提起的再审案件;执行本院受理的第一审案件;监督和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内设机构30个;办公室、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训处、宣传处、立案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研究室、法警支队、司法技术处、计财装备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工会、妇委会、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书记员管理办公室。

 

党组书记  院长  孙盘柱(1月免)

梁红继(1月任)

党组副书记  副院长  李毅  苑三国

党组副书记  纪检组长  徐占军

党组成员  副院长  刘文钧

高素英(女)

靳晓光

副院长  刘玉婷(女)

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  殷文胜

副院长  李丽辉(挂职,1月任)

党组成员  刘永生(8月任)

 

【概况】2011年,全市两级法院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强化科学管理,推进公正办案,努力提高司法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为强市兴县富民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56054件,审结55982件,分别同比分别上升8.63%和8.67%。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5240件,审结案件5236件,分别同比上升5.26%和5.38%。市中院被省高院授予“集体嘉奖”。

 

【刑事审判工作】全市法院以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为首要职责,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变化,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185件,审结5177件,判处罪犯6371名,其中判处5年以上刑期1465人。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对黑恶势力犯罪,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审结此类案件1455件。成功审理了崔和平等29名被告故意杀人、聚众斗殴、非法买卖枪支、窝藏案,领导批办、群众关注的杨濮肇故意杀人、绑架女大学生案,李启铭交通肇事案、王朝抢劫等一批重大案件,组织了“依棉”集团案和乔志良、乔志强等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二审的宣判。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加大对各类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共审结此类案件101件。依法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共审结此类案件185件。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42件,实刑率达90.5%。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0件。中院刑二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共对4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促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共对115名未成年人判处非监禁刑。全面实行量刑规范化改革。通过将量刑纳入庭审程序,规范量刑裁量权,审判效能明显提升。全市法院刑事一审案件上诉率和抗诉率分别同比下降45.75%和48.13%。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减刑、假释工作,推行裁前公示和听证制度,增强案件审理透明度,提高案件质量。共审结,减刑案件4473件、假释案件492件。积极参与做好非监禁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共同推进社区矫正。

 

【民事审判工作】围绕市委关于保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发展战略。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8447件,审结38405件,分别同比上升4.51%和4.54%。依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妥善审理企业破产和公司清算等案件38件,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中院破产审理工作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破产审理工作先进集体”。依法审理金融纠纷案件617件,诉讼标的额8436万元,保护了各类金融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审理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纠纷案件122件,优化了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依法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加强民生类案件审理,共审结财产权属确认、人身损害、宅基地纠纷等权属、侵权案件4915件,审结医疗、住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704件,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案件10418件。中院民一庭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依法服务新农村建设、妥善化解农产品买卖、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等矛盾纠纷,共审结各类涉农案件344件。积极探索建立维权工作新机制,有效保护妇女儿童、现役军人及军属的合法权益。

 

【行政审判工作】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587件,审结587件,同比均上升46.01%。审慎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争议。积极探索建立行政争议调处新机制,加强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化解工作。通过加大协调力度,促成结案320件,占54.58%,维护了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赔偿法》,依法做好国家赔偿工作,全年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件,赔偿数额10万元。

 

【执行工作】巩固和深化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强化执行措施,完善威慑机制,实行执行分组分段改革,执行难问题得到进一步缓结。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1813件,执行标的额14.6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5.21%和37.56%。组织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市中院和八个基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针对农村信用联社贷款还贷率偏低的情况,组织开展农村信用联社申请执行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共为农村信用联社追回拖欠贷款4732万元。大力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共受理此类案件198件,结案198件,执行标的额1976万元,严厉打击了规避执行的违法行为。开展“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民生类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涉诉信访工作】抓涉诉信访工作,解决合法诉求。将有效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涉诉信访作为法院工作的突破点和重要抓手,坚持标本兼治,一手抓积案化解,一手抓源头治理。严格落实涉诉信访评估预防、约期接谈、定期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等五项制度。广泛开展集中化解进京访案件攻坚会战,对重大复杂信访案件,坚持院长包案、挂账督办、带案下访等做法,努力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错误瑕疵纠正到位、思想教育疏导到位、实际困难帮扶到位、稳控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化解了一大批涉诉信访积案。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591人次,受理申诉案件136件,立案复查136件,结案136件,结案率100%。进京赴省访明显下降。中央政法委和省接访中心交办中院案件数量分别同比下降35%和50%。落实便民措施,体现司法关怀。大力推行“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推行立案一站式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和岗位责任制等五项制度,努力为群众诉讼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中院和三个基层法院作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得到最高院通报表扬。坚持采取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实行繁简分流、小额速裁,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加大救助力度,对866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524万元,为463名确无经济来源、无力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以维护其平等的合法权益。

 

【强化司法公开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要求全市法院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贯穿于一审、二审、再身、申诉、信访全过程,建立覆盖各审判领域的全程调解机制。全市民事案件调解率达74.66%,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65.27%,执行案件和解率达57.35,分别同比上升2.28%、2.09%和2.79%。积极参与“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构建,加强诉前调解和诉讼风险评估,4000多起纠纷化解在诉讼前,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缓解了诉讼案件上升势头。

 

【强化司法公开】积极推行阳光庭审。中院在全省率先设立审判法庭记者席,公开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实行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只要登录保定法院网,就可以查阅中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既方便公众监督,有利于提升法官素质。认真落实审务公开、院长接访日、公众开放日等措施。开通法院官方微博,适时发布法院信息,实现与网民的交流互动。新选任542名人民陪审员,依法拓展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范围。全市法院当庭宣判率达65.26%,一审案件陪审率达74.58%,分别同比提高3.83%和2.01%,司法公开民主大幅度提升。

 

【推行审判工作科学管理】为推行审判流程科学化管理。中院依托流程管理软件功能,突出审限监督,建立临近审限案件预警制度,切实加强立案、分案、审理、结案、执行、归档等各流程环节的全程动态监管。每个司法统计月结束后,统计案件数据,制作流程通报,将全市法院及中院各业务庭案件收结、发还、调撤、延长审限、卷宗归档等情况逐一公布,实现在审判流程的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化管理。推行案件质效常规化监督。严把立案审查关,实行电脑科学分案,从源头遏制人情案、关系案。加强庭审监管,规范庭审行为,严格庭审程序。通过旁听观摩、实时监控、庭审评比等方式,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规范院长、庭长对案件的指导监督职责,通过网络监管、听取汇报,查阅案卷等方式,严把证据法律关、发还改判关、裁判文书关。严格案件质量评查,结合开展执法大检查,广泛开展消除程序瑕疵案件活动,对存在的执法瑕疵和执法不规范等问题给予通报,督促整改,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推行审判绩效精细化考核。建立审判管理与考核奖惩对接机制,将工作绩效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结合起来,形成以工作实绩选人用人的导向,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科学设定考评指标,对均衡结案率、一审陪审率、申诉听证率、当庭裁判率、实际执行率等23项综合指标,年初建账、每月要账、年终算账,全面评价法官、合议庭、业务庭的业绩,促进了整体办案的提升。通过推行科学的审判管理,全市法院发还改判率由上年的4.51%,下降为2.36%,同比下降2.51%审判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省法院第三位,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坚持典型引路,依托演讲比赛、书画摄影展、先进表彰会等形式,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17个单位获全国先进集体称号,21个单位获省级先进集体称号,5名干警获全国先进个人称号,9名干警获省级先进个人称号。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全市77名法官进行了网络晋级培训;举办各类专家讲座和培训班13期,培训干警900余人次;组织开展优秀审判长、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司法警察比武和书记员岗位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广大干警的庭审驾驭、法律适用、证据认定等职业技能,以及群众思想工作、化解复杂矛盾等综合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加强司法改革力度。根据《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院新招录40名聘任制司法警察和书记员。对法警和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管理。法警有法警队统一编队管理;书记员由市编办批准设立的书记员管理办公室统一调度,提升了司法辅助效能,推进了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制度,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分四批对中院领导班子和干警开展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加强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监督,对四个基层法院进行了司法巡查。建立部门廉政监察员制度,共设兼职廉政监察员230人。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16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完成两级法院“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编报工作,编列预算申请资金2亿多元。为顺平、望都两个基层法院申请上级拨付专项建设资金2600万元,已经到位;为涞源、徐水、涿州、高碑店、容城、易县等6个基层法院,完成2012年度审判综合楼新建(扩建)立项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全市法院已建起局域网25个、视频会议系统25个,21个法院建设了标准化数字法庭。

 

【主动接受监督】全市法院严格贯彻执行《监督法》,将接受人大监督化为两级法院的自觉行动。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调研,认真落实审议,评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采取登门走访和邀请视察等方式,加强代表联络工作。全市法院共走访各级人大代表1365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和旁听庭审386人次;编发《保定审判》,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加强督查督办,对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13件案件,全部按期办复。同时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的意见。

(赵凯新  晋层山)

 

政法·司法行政司法行政

 

【保定市司法局】保定市司法局是保定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业务上受河北省司法厅指导,是担负组织、指导、协调、部署普法依法治理、民间矛盾纠纷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工作的行政执法机关。保定市司法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80名(含纪检、监察编制3名),内设机构15个,下辖25个县(市、区)司法局。

 

党组书记  局长  周立光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耿凤忠  刘占博

郝春海

副局长  师蕴珩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王小洪

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  杨海明

李兰云(3月任)

党组成员  普法办主任  付玉(女)

调研员  杨海明(3月任)

助理调研员  李德虎

公证处主任  王建乐

 

【概况】2011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服务十二五、推进大维稳”,大力深化服务经济发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基层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了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自身科学发展的能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围绕重要节假日及敏感时期,共开展了6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060件,调解成功11813件,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2080件,担任政府、企事业顾问956家;办理公证1.9万件,收费180余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全市29家鉴定中心认真执业、依法执业,完成各类鉴定业务8820例,采信率为98%以上,为诉讼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00件;成功组织了保定市2011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2011年,保定市获“2006-2010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市法宣办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称号,易县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涿州市、定兴县获“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市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地市级司法行政系统“实绩突出单位”、全省“双先”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军转干部培训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获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重点考核先进单位、优化环境工作实绩突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党务工作、市直信访工作、工会工作、妇女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等全国、省、市级荣誉138项。

 

【推动法治环境建设】深入推进“法律八进”,全市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法”、“消费与民生”、“送法进军营”、“敬老月”宣讲大会、集中整治堵塞交通等群体性违法行为宣传教育等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在“12·4”法制宣传月系列活动中,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开展了报社访谈、集中宣传日活动、送法下乡宣传、法律进社区宣传、举办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高校法律知识演讲比赛、法制短信大赛、媒体宣传、手机短信宣传等系列活动,全市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2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10余万人次。

 

【召开“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获得国家级奖项8项,省级奖项17项。11月14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保定市“五五”普法工作综述、评选表彰情况及“六五”普法启动工作的汇报。11月30日上午,召开了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会议传达贯彻了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精神,市委副书记王晓栋在会上讲话,省司法厅副厅长时清霜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山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刘宝玲就“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以及做好“六五”普法工作作了报告,市人大副主任梁书屏宣读了表彰决定,与会领导为“五五”普法先进代表颁发了奖牌和证书,全市共500余人参加了会议。

 

【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25个县(市、区)都明确巩固型、规范型、提高型调委会,共建立各种形式的人民调解委员会6840个,全市人民调解员共40177人,实现社会矛盾化解全覆盖。深化构建“调防一体化”大调解格局,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和人员培训,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组织对全市各乡镇民调员近3万人进行了“和谐杯”人民调解员岗位知识考试,开展了“争当人民调解工作能手”活动及“和谐杯”人民调解员岗位知识技能竞赛活动,7月21日在保定电视台以电视录播的形式进行了全市“达公·和谐杯”人民调解员岗位知识技能竞赛决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施矛盾纠纷大调解“融冰维稳”工程,全力化解社会焦点领域、群体性纠纷和久调不决、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纠纷,全年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060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提高法律服务与中心工作的贴近度】深入实施“三团一组法律服务工程”,成立“加快建设环首都经济圈法律服务团”保定分团,指导广大律师积极介入市政府确定的产业支撑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节能减排低碳环保项目、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四个方面的项目建设,通过担任法律顾问、参与项目洽谈、办理招投标、投融资等提供多形式、宽领域的法律服务。积极服务“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业园区建设、“京沪、京广高铁”建设,新农村建设,为拆迁安置、征地补偿提供法律服务。共接待法律咨询2100余人次,调解拆迁户380户,办理拆迁协议公证165件。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全市法律工作者围绕建立健全农村经济体制,积极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推进改革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确保了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入农村、贴近基层、对接民生、便民惠民,全年共办理各类涉及“三农”案件1029件,办理涉农法律援助270件,清欠农民工工资123万元,制定便农服务措施893条,开展服务进乡村、服务农户活动189次,共办理各类涉农公证事项5000余件。

 

【全市律师工作会议召开】认真贯彻落实《律师法》和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和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6月份成功召开了近年来保定市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律师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王晓栋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山主持,会议全面总结了全市律师工作,就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保定市律师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为律师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援覆盖面。积极开展“当代雷锋—志愿者在行动”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联合工会、残联、妇联、老年协会等多个部门、志愿者,各中小学校,积极组织广大志愿者在城乡大力弘扬雷锋精神,1000余名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百余场次。全市在活动中共解答法律咨询9786人次,张贴标语6500余条、制作横幅500余幅、展板300块,出动宣传车100余台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9.5万余份。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的部署、推进、实施工作中,第一季度全市即完成了省中心下达的全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案件指标任务,兑现项目资金20.36万元,完成106%,名列全省第一,受到了省中心领导的好评,为全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起到了示范作用。全年“12348”法律咨询热线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9026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35%,电话咨询16320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40%。全市共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00件,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16%,实现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援助率达100%。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取得进展】完善和健全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夯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基础。经市政府发文,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正式启动,全市25个县(市、区)司法局全部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局并挂牌运行,同时均成立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340个乡(镇)、6204个村、居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和村级小组,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矫正工作组织网络。9月18日,联合中国电信集团保定市分公司在徐水县成功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议,制定了《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终端(手机)使用管理规定》,由“人防”变“技防”,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全市1380名社区矫正人员开通了定位手机,实现了网络监控,确保了矫正对象始终处在监控范围,不发生脱管、漏管。此举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管控效率,标志着保定市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工作开始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全市在册社区矫正服刑人数2443名,未发生一起重新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1967人,达到了帮教率100%,安置率90%,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4月27日,局长周立光在司法部举办的全国地市级司法局长培训班上以“积极探索履职尽责,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无缝对接”为题进行了发言,得到了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领导的高度评价,标志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已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司法所管理体制全面理顺】经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历时一年半的努力,截至6月底,全市25个县(市、区)342个司法所全部实行由县(市、区)司法局垂直管理。此举为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有效推进到基层提供了体制上的保证,提升了县(市、区)司法局的工作效率,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取得了明显效果。

 

【基层基础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

大力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340个所新增100余人。全市16个县(市、区)的155名司法所长落实了副科级待遇,67个司法所配备了机动车辆,296个司法所配备了办公电话,309个司法所配备了微机、打印机,325个司法所统一了标识和会徽,司法所办公条件有了明显改善。

(王文鹏)

(编辑:admin)
  • 上一篇:军 事
  • 下一篇:已经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