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汤衡(生卒不详)字聘之。高阳人。12岁应童子试,诗赋甚美,令人叹止。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中进士,授兵部主事。五十一年(1786),充任顺天乡试同考官。有某卷为某主司属意荐举,汤衡不畏权势,严辞相拒,又责主司越权行事,由此,其坦直之声誉满京都。后授隰州(治今山西隰县)知州。隰州位处山区,多虎患,汤衡率人在山中捕虎数只,其患遂止。后擢汾州府(治今山西汾阳)知府。
汾州有兄弟为争家产相斗,数年不止。汤衡晓以大义,使兄弟和好如初,并送3万两金以谢官府,汤衡却之,兄弟皆感泣。后因祖母年事已高,汤衡为侍奉左右,离官还乡达十余年,其孝心广受称道。嘉庆十年(1805),出任桂阳州(治今湖南桂阳)知州,后调澧州(治今湖南澧县),因事罢官归乡,不久郁郁而终,终年8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