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悦农(1922~1976)曾用名李惠田,抗日战争时期曾化名李游。蠡县东侯佐村人。少年时因家庭困难辍学,外出当学徒。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回乡参加抗日工作。1938年6月在村农会、青会工作。193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7月任蠡县第五区青年抗日救国会主任。1942年3月任中共蠡县第三区委员会书记、区游击小队政委。1942年7月,任中共蠡县第六区委员会书记。后相继任中共冀中九地委党训班支部书记,中共蠡县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书记等职。参加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
1951年9月任中共津南县委书记,同年10月任沧县专署副专员、专员。1952年10月任河北省商业厅副厅长、厅长。1954年7月任中共保定地委第一书记,其中在1960年2月至1961年5月保定专、市合并期间,任中共保定市委第一书记。在保定任职期间,曾多次向党和国家领导人汇报工作,保定的“四清”工作经验得到中央的肯定并推广。三年困难时期,与干部群众同甘共苦,实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受到中央、省委领导的赞扬。
1956年7月当选为中共河北省委候补委员,1961年增补为省委委员,1965年当选为中共河北省委书记处候补书记。1969年任邯郸地区革委会第一副主任,1970年1月调任四川省革委会农业组副组长,1972年11月调任河北省革委会农办主任。1973年3月任中共唐山地委第一书记。在唐山工作期间,他注重抓全区工农业生产,多次提出“干部要下基层抓生产”。他组织6000多名干部下农村、下基层,总结推广了学习遵化王国藩、沙石峪张贵顺的经验,当年夏粮大丰收,秋粮亩产和总产也双超历史最高水平。
1976年7月28日,李悦农在唐山大地震中遇难。“文化大革命”中曾受到诬陷和摧残。1981年12月,中共保定地委为其平反,恢复名誉。
李悦农是中共第八次、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并参加了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和八届三中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