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7日,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保办明发〔2012〕17号),要求做好2012年的保定年鉴编纂工作。
通知就年鉴的内容设置、质量保证、责任落实等问题作出详细的规定,要求各参编单位于2012年4月底前将稿件送市地方志办公室年鉴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