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树棠(1891~1984)字召亭。定县(今定州)北太平庄村人。1914年毕业于天津北洋大学法律系。1915年官费留学美国,先后在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攻读法律,获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1920年回国后,应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聘请,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系主任,同时在清华大学兼授法律课。之后,任南京国民政府法制局编审,曾执笔《六法全书》中的“亲属法”。1930年参加筹建武汉大学,并不辞辛劳地往返于武汉和北平(今北京)之间,在武汉大学和北京大学轮流授课。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随北京大学迁往云南昆明,任西南联合大学教授。国民政府监察院曾委任他为冀察晋鲁豫五省监察委员。但因五省均为沦陷区,无法执行公务,他遂将委任状和薪金原封退回。
20世纪40年代,曾任国民党宪政实施促进委员会委员、国民参政会参议员和国民政府大法官等职。抗日战争胜利后,仍任北京大学、武汉大学法律系教授。新中国成立后,任武汉大学法律系教授,并当选为湖北省政协委员、中国对外文化协会武汉分会理事、中国政治学会理事等。1984年2月20日在武汉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