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调整地方志编委会成员并成立地方志指导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7-08-28 10:43:44点击次数:5495次
为了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根据人员变化情况。2017年8月,经保定市委、市政府、市人大主要领导批准,对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其中市委书记聂瑞平任名誉主任,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郭建英任主任,副主任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李俊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惠欣,市政协副主席赤光明,市委秘书长杨文堂担任,有关单位负责人任委员。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由市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地方志工作的指导,提高地方志工作水平,保障全市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成立保定市地方志指导委员会,负责全市地方志工作安排和业务指导。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誉峰担任,顾问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宋文、原副主任高天民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李俊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爱民,市政协副主席闫立英担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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