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梦庚(1920~1994)定县(今定州)人。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于1938年到陕西参加国民革命军第二战区民族革命实验剧团,从事抗日救亡戏剧活动。1940年4月经中共地下党领导人介绍到延安,入鲁迅艺术文学院,先后任学院教务处干事、鲁艺平(京)剧团演员。1942年4月起历任延安平剧研究院演员、文书科长、院部秘书、晋绥平剧院院部秘书。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石家庄解放后,调任石家庄市戏剧音乐工作委员会秘书,不久调任华北平剧院副院长。1949年1月14日,中共北平(今北京)市委成立北平市文艺工作委员会,任委员。
北平解放后,参加接管国民党北平市的文化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工作。同年8月,市文委成立旧剧科,任科长,负责北平市的戏剧、戏曲的改革工作。积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对戏曲进行“改制、改戏、改人”的三改工作,为推进戏曲改革事业,撰写和发表了论戏曲团体《国营剧团和民营剧团谁“优越”》和《破除“清规戒律”,丰富上演节目》等文章和多篇评论。主持创作和改编了《于谦》、《百日维新》、《得意缘》等京剧剧本。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北京市文教局文艺处副处长、北京市文化事业管理处副处长、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兼党组副书记等职务。“文化大革命”后任北京京剧院院长兼党委书记,并被选为北京市戏剧家协会副主席、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