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化民(1920~2001)曾用名范文江。定县(今定州)韩庄村人。193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8月参加八路军。抗日战争时期,历任中共定县韩庄村支部书记,定县县委训练班学员,八路军晋察冀军区政治部除奸部第一科科员、第三科科员、除奸部部员,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党校学员。参加了晋察冀边区抗日根据地反“扫荡”等战役战斗。
解放战争时期,历任晋察冀军区第二野战军政治部保卫部科长,冀察热辽军区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东北野战军第十三兵团政治部保卫部副部长、军法处副处长。参加了锦州、辽沈、平津、中南等战役战斗。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兼中南军区第二十一兵团政治部保卫部部长,中南军区工程部队政治部保卫部部长,中央公安学院第五系学员兼辅导员、班主任,铁道兵政治部、保卫部部长,海军政治部保卫部部长,海军北海舰队政治部副主任,海军政治部副主任兼保卫部部长,海军巡视员等职。1955年9月被授予上校军衔,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60年6月晋升为海军大校军衔。1988年7月获独立功勋荣誉章。是中共第十、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