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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环保

更新时间:2014-04-28 14:18:00点击次数:283803次

城建·环保·城乡规划城乡规划

【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是组织编制全市城乡规划并实施管理,负责对各县(市)规划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的政府部门。局内设9个职能处(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总工程师办公室(规委会办公室)、县乡规划管理处、城区规划管理处、建设规划管理处、市政规划管理处、规划监察处;下设南市区、北市区、新市区、高新区4个直属规划分局;下属4个基层单位: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市城建档案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市城乡建筑设计院;行业管理单位1个:市建筑设计院。

 

局长  倪贺营

副局长  陈谦  王宝玉

姜健

纪检组长  王惠娟(女)

党组成员  副调研员  张志强

 

【概况】2012年,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围绕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规划上水平这条主线,突出“四个主攻方向、四大主体战略”,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着力打造“京畿重地、文化名城、低碳城市、山水保定”四张城市名片,以机关标准化管理为抓手、以法规规章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数字规划建设为平台,促进了城乡规划编制的科学化、管理的规范化、监督的公开化,实现了规划设计水平全面提升、规划管理刚性明显增强、规划技术手段持续改进的目标。市委十届三次全会报告及五个专件涉及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的69项任务目标均按要求推进落实,《〈政府工作报告〉2012年工作落实方案》涉及的29项任务目标均提前或按时完成,2012年城建重点工程项目涉及的73项任务目标均推进落实,2012年市定局领导班子11项工作任务目标全部完成,为建设京畿强市、善美保定提供了科学的规划保障。

 

【科学规划,统筹引领】注重发挥规划龙头作用,精心组织、超前谋划、科学编制、反复论证,着力为建设京畿强市、善美保定提供科学规划保障,以科学规划统筹引领科学发展。1.突出对接京津发展规划。与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签订了《京保城乡规划合作交流机制框架协议》,组织编制了《保定市对接北京空间发展战略研究》、《京南新区概念性总体规划》和首都新机场对接相关工作,突出对接京津的发展方向。2.做好中心城市规划。组织编制了《保定市中心城市空间发展规划》、《中心城区北部新城(新能源城、汽车城)规划》,为城市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三星一淀”城乡规划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并进一步完善了区域规划协调工作机制,推进中心城市与相关县(市)之间的产业布局、重要项目、重大设施、土地使用等方面的规划对接,指导各地城乡建设发展。3.完善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保定市市域城乡统筹规划》、《低碳城市生态技术指标体系研究》、《城市绿道网建设标准研究》、《绿色社区标准与评价体系研究》、《城市水系生态环境改造研究》等规划前期成果,制定相应实施措施,为打造生态、宜居、低碳城市引领方向;编制审批了《保定市市场专项规划》、《保定市“十小”便民设施专项规划》,推进便民设施进街道、进社区。4.统筹城乡一体化。加强对各县(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调度和督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加强县城建设。重点指导县(市)编制完成了《城市风貌特色近期建设规划》,开展实施“六个一”工程规划〔即,2012年各县(市)做好一处以上风貌特色街区规划、公园片区规划、示范性小区规划、重点区域城市设计、景观大道街景整治规划和标志性建筑或建筑群设计〕,提升县城建设品位。指导专项规划。重点指导各县(市)编制总体规划及县城控制详细规划和城市景观风貌、绿地系统、综合防灾、市政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规划等专项规划。推进乡镇和村庄规划,实现了各县(市)县城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100%,各县(市)域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率100%。5.搞好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完成了关汉卿大剧院、万博广场、未来石、直隶餐饮博物馆等一批理念新、站位高、质量好的重点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积极谋划了东湖文化中心、西湖体育中心、中央CBD中心、市民服务中心、高铁新城会展中心等五大中心概念性规划,组织编制了东湖片区、高铁片区等一系列详细规划,为促进重点项目建设、提高城市品位提供了规划保障。

 

【规范管理,增强依法行政效能】从规范管理入手,着力改善发展环境,提升工作效能。1.规范规划管理。依法修改完善规划编制、审批、公示、监督检查制度,按照省、市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相关文件要求,对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管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搞好示范引导,作为省住建厅和全市试点单位,积极开展ISO机关办公标准化建设工作,并率先通过审查和认证;加强数字规划建设,市区进一步提高了应用水平,各县(市)基本建立起数字规划管理平台,实现了科学高效的规范化管理。依法制定保定市《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依法行政,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强化行政效能。认真落实规委会制度和“五策”运行机制,大力推行阳光规划、阳光审批,并依法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对工业项目和重点工程实行“绿色通道”,发挥技术优势,完善现代化的“窗口”办理制度,确保项目随报随办,并积极与企业、建设单位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2012年,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先后组织对河北中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保定向阳航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宇能电气有限公司、长城公司等26家企业、建设单位和29项重点建设项目现场办公196次,解决实际问题215个,受到了有关单位的好评。3.严格规划实施。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市各县(市、区)主管规划工作负责人、规划局长及业务骨干参加的规划业务培训班,着力提高素质和能力;认真落实城市“五线”管理和“一书三证”制度,严格规划依法实施;理顺相关执法权限,健全规划执法队伍,加大规划批后跟踪管理和查处力度,确保“规划落地”。市人大对全市城乡规划执法调研和检查工作中给予了充分肯定。

 

【高效完成灾后重建规划工作】2012年“7·21”暴雨洪灾后,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全力服务灾区重建工作。投入干部职工及规划技术人员56人,第一时间深入灾区进行指导,对水毁房屋等灾情进行摸底调查,和当地部门、规划设计单位、相关专家一起开展迁建区选址、规划编制基础资料调研和现场踏勘工作,推进灾后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并在规划系统内积极组织募捐活动,为灾区筹备救灾物资和重建资金3.4万余元。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省住建厅在全省范围内调集11家具有甲级规划编制资质设计单位,开展保定市灾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协调省地理信息局免费提供规划编制所需地形图,为灾后规划编制开展争取到省级政策和技术支持。分解灾后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制定任务分布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并建立日报制度,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工作进度。建立专家信息库,根据灾区需要,组织规划专家随时赶赴灾区提供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确保规划编制质量的落实。根据当地条件和村情实际,按照着眼长远、利于发展、先急后缓、分步实施要求,指导涞(源)涞(水)易(县)编制完成70个灾后重建村庄规划,为灾后重建提供了科学的规划服务和保障,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和扶贫攻坚工作】选派政治思想强、工作作风硬、群众威信高的干部进驻顺平县三个村开展基层建设工作。工作组迅速展开调研,制订帮扶计划,确定帮扶项目,面向全社会倡议献爱心承包桃树200余棵,捐赠电脑10台、图书500册、健身器材5套,并帮助绿化广场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主动与涞源、涞水、易县沟通,对扶贫对象贫困程度和产业现状迅速组织调研,制定了扶贫攻坚计划,并签订了《保定市定点扶贫工作协议书》。根据扶贫项目的特点,结合自身职能,为涞源县编制了《白石山休闲旅游扶贫示范区规划》,规划围绕世界地质公园白石山的庄伙村等10个村庄,打造旅游产业带动周边经济发展;为涞水县编制了扶贫攻坚规划、保野路沿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三线五片规划等,为扶贫村沙岭西打井一眼;为易县桑园村编制综合整治规划,协助完成了村内两条约5公里街道硬化,自筹资金10万元为该村打井。并按照省、市要求,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指导编制完成了643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322个村庄规划,为加强基层建设提供了科学的规划保障。

(徐雅靖)

 

【保定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保定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为市属副县级事业单位,归口为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局,是保定市唯一的国家甲级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工作性质属政府行为,职能主要为政府职能服务,是市政府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支持专业队伍,是研究制定公共政策的社会公益机构,是“编制法定规划的法定责任人”,肩负着保护资源环境、促进经济、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利益的重大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主要工作内容为编制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乡镇规划和城乡发展战略、有关政策的研究、城乡规划的跟踪研究,为政府城乡规划和建设方面的决策提供依据。全院现有拥有高级职称33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8人,高级工程师25人),中级职称37人,各专业注册师39人(其中国家注册规划师17人、国家注册咨询师12人、其它专业注册师10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75%。

内部机构配置有:城乡规划一所、城乡规划二所、城乡市政规划一所、城乡市政规划二所、城乡规划研究所、地理信息所、院办公室、城乡规划业务管理室、城乡规划技术质量管理室、后勤管理室。拥有现代化办公设备:微机140余台,测绘仪器包括GPS各种卫星定位仪在内30余台套,各种复印扫描设备10多台。具有多种先进正版设计软件,全院建立了先进的网络系统,计算机出图率100%。

 

院长  党总支书记  姜健

副院长  郭志奇

孙燕明(女)

骆连福  李铁柱

总工  王志仓

 

【概况】2012年,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全面贯彻执行IS0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实现了设计质量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重视科技进步与科技创新工作,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积极参与国家、省级规范编制工作。始终坚持“科学为本、质量为生、管理为重、持续改进、顾客满意”的质量方针;以“崇尚科学,求真务实”为立院之根本,以“技术领先,质量过硬”为立院目标,以“海纳人才,培养人才”为立院方略,以“赢得信赖,赢得满意”为立院要求。2012年,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获保定市年度文明单位和市直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精益求精完成市重点工作项目】2012年完成的市重点工作项目,一是重点任务:保定中心城市北部新城总体规划、保定市2012城建道路规划方案、保定市交通影响评价研究、保定市城市风貌特色近期建设规划、保定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城市建筑外延规划研究、城市绿道网建设研究、保定市城市排水安全研究专项规划;二是重点工程:复兴苑路建设工程设计和规划设计,乐凯大街南延、复兴路西延和瑞祥大街北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是扶贫攻坚规划:涞水县石亭镇、娄村乡等四个乡镇八个村的规划编制,涞源县白石山景区六个村的规划编制;四是灾后重建规划:涞源县两个乡镇迁建区和六个村庄灾后重建规划,以上项目的完成,通过省住建厅和省政府的两次评审,均得到了领导和专家的赞扬及肯定;五是援建新疆:完成了农二师二二三团哈木呼提镇、二十一团开来镇总体规划,规划成果得到农二师的领导和专家高度评价。

(刘文学)

 

城建·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编制84名,内设16个处(室),辖12个事业单位、1个临时机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行业管理;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拟订全市危旧住房的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依据上级房改政策规定,拟订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全市乡镇和村庄的建设与管理,推动村镇建设的改革与发展。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业行业管理;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推动住宅产业化;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房地产转让、抵押、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工程稽查和安全;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质量的审核与评定及对工程质量纠纷的仲裁;负责建筑安装、建筑装饰的行业管理,包括对建筑安装、建筑装饰企业的资质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参与制定城镇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城建科学研究工作;会同文物管理部门对历史文化古迹进行保护和管理;拟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综合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工作。承担和实施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指导全市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对工程造价实施管理,拟订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建设系统各行业的工程标准化、经济定额、产品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的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主管全市风景名胜区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指导公房的使用、修缮、拆迁、改造和保留保护的管理;负责市直管公房资产和拨用产的监督与管理;负责本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制定本系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论证、开发和成果的推广应用;拟订和实施本系统行业人才培养规划;负责系统内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本系统专业经济技术职称的评定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建资金使用计划、资金筹措及监督使用。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指导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工作。

 

党委书记  局长  方砚烽

党委委员  副局长  张树才(7月任)

焦龙  赵爱国

柴志民  刘虹

葛新民  辛勇

凌霄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牛力学

 

【概况】 2012年,市住建局围绕全市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执行力亮剑行动和着力改善两个环境活动,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共争取中央、省资金5.76亿元,建设市场数字化稽查新模式连续两年获全国住建领域突出贡献奖,获得了2011年度实绩突出单位、行风热线开播十周年暨“善美保定行风之星”十佳单位、全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群众满意窗口、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实绩突出单位、惩防体系建设创新单位等荣誉称号,十八大安保维稳工作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通报表彰。

 

【保障性住房建设超额完成省定目标】 2012年省下达保定市责任目标为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及各类棚户区37890套,竣工2万套。市住建局按照“市区做大头,县(市)任务与地方财力挂钩”的原则,合理分配任务,全力推进,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及各类棚户区40270套,占省定任务的106%,累计竣工20092套,占省定任务的100.5%,提前两个月超额完成任务,共争取中央资金0.9亿元。市住建局被评为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先进集体。保定市创新的保障房建设“四位一体”运作模式,在2012年全省保障房建设保定现场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三大片区拆迁改造取得新的突破】 2009年以来,保定市实施了西大园、府河和清真寺三大片区拆迁改造工程。这是省内规模最大的棚户区改造工程,也是德政工程、民心工程。201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相关市领导亲自担任各片区指挥长,加强领导,举全市之力,全力推进拆迁。作为拆迁主力的市住建局工作人员根据市委提出的“三不怕”工作精神,“三步走”、“三大战役”的工作思路和“三心”、“三真”等工作方法,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强力攻坚,取得了新突破。

火车站改扩建暨西大园片区企事业单位完成拆迁57家,占总量的98%;住宅拆迁完成3548户,占总量的89%。回迁安置区规划建设回迁安置楼16栋38万平方米,已开工建设6栋9.7万平方米。火车站改扩建市政配套工程西站房地下空间、知青路地道桥(西侧)和地下商业通道(西侧)完工;阳光大街施工段北段、西站前广场、公交停车场、地下商业通道已投入使用,火车站西站区于2012年12月30日正式开通。

府河片区企事业单位有57家完成动迁,住宅6174户完成动迁,累计完成总任务的80%。规划建设安置房住宅楼41栋,已开工23栋,其中16栋已经主体结顶。截至8月底,府河生态景观廊种植各类乔木0.46万株,种植灌木、草坪7.56公顷,提前4个月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景观廊建设任务。

清真寺片区原有住户1885户,企业事业单位27家。规划建设回迁安置楼51栋,已基本完成拆迁任务。回迁安置楼开工建设49栋,其中20栋已经主体结顶,29栋正在主体、基础施工。

 

【外环水系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外环水系是“大水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长近60公里,其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拆迁占地、土方、防渗、堤顶道路、桥梁闸坝、污水截流、景观绿化等七大项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0.57亿元,已完成投资8.89亿。经过近三年的建设,外环水系主体竣工并已顺利通水。

 

【农村危房改造扎实推进】 2012年省下达的目标是完成22个县(市)农村危房改造9880户,由于涞源、涞水、易县遭受洪水灾害,任务增加到13880户。在完成年初省定目标的基础上,三县6500户受灾农民住房恢复重建任务中,3373户农民住房修缮任务、2209户原址重建任务当年全部完成,918户异地迁建已全部开工。共争取上级资金3.4亿元。

 

【两厂(场)建设进展顺利】 2012年省定目标为8个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开工建设。到2012年底,涿州市松林店镇、涞水县三坡镇污水处理厂竣工。其他6座(定州李亲顾、高碑店市方官、高阳庞口、雄县龙湾镇,阜平县阜平镇、徐水大王店)主体工程已开工建设。共争取国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奖补资金0.77亿元。

 

【行业管理不断加强】 市住建局引入ISO认证体系,于2012年11月顺利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了正式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成为市直机关中通过此项认证的首批单位之一。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清理市区违法违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市区违法施工项目拉网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300多人次,稽查建设项目183个,建筑面积632万平方米,下发行政预警书21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5份。从严查处违法施工案件21起,有效遏止了违法施工蔓延的势头。办理施工许可证62个;应招标工程招标率达到100%;依法审查施工图37项109万平方米,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实施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抽查;以加强劳务基地建设为抓手,坚持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全市到外省(市)施工企业达到210家,施工队伍覆盖24个省、市、区,2012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约879亿元,同比增长33%;积极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应用比例达到40%,超过了省定38%的目标。争取中央、省财政墙改及建筑节能方面补贴资金0.69亿元。

 

【房产交易工作有序开展】在房地产交易大厅推行“立等可取”工作模式,提高工作了效率。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7845起80万平方米;办理房地产抵押手续4960起222万平方米;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636个36万平方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48份264万平方米;办理公房异动手续253件,办理有偿转让141户;完成房租收缴实收总额1028万余元,收缴率95%。

(陈冠群)

 

城建·环保·市政公用事业市政公用事业

 

【保定市公用事业局】 保定市公用事业局是承担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维护和管理任务的市政府事业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市政公用事业方面地方性法规、文件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建设和管理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基础设施,保证市政公用事业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对各县(市、区)市政公用事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承担保定市市区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局机关内设12个职能处室,下辖供水总公司、排水总公司、燃气总公司、市政维护管理处等9个单位。2012年,局系统先后被授予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十佳文明服务窗口”,以及省、市文明单位,保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先进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党委书记  局长  王勇山

党委副书记  副局长  郭振光

党委副书记  副局长  园林局局长  马春英(女)

党委委员  副局长  薛凯  张文泽

戴涛  韩造树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王旭

 

【概况】2012年,市公用事业局按照高效能管理、高水平经营、高质量建设、高标准服务的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精细化”和“创优服务”理念,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截至2012年底,管辖的市政道路总长244.26公里,总面积712.25万平方米;供水管道总长893.27公里,用水人口118.95万人,年供水量8537.5万立方米;排水管道总长826公里,年处理污水量8253万吨;燃气管道总长1014公里,天然气用户25万户,液化气用户10.45万户,年供应天然气11032万立方米、液化气4357吨;路灯总数29400盏,变压器266台。

 

【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程建设】 2012年,面对承担的城建重点建设项目、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和为民办实事事项,明确“突出重点,解决热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的工作思路,发扬顽强拼搏精神,坚持对每个项目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有力地保证了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一是高铁片区及站前广场项目建设。为达到确保满足京石高铁开通运行条件要求,抢时间,抓进度,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大会战,11月底前5条总长9.353公里的快车道实现通车。占地200亩、总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的站前广场12月20日全部铺装完毕,达到开放条件。跨京港澳高速公路钢结构斜拉桥安全合龙并达到通行标准,为保定市开发城市东部新区奠定了基础。二是东湖项目建设。完成投资5.86亿元,成功实现了南、北两侧主湖区蓄水,完成了配套的复兴路机动车、公交车道建设和五四路、焦银路、规划一路南段建设任务,建成两座跨黄花沟桥梁,为打造保定城市东北部景观生态新区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大力推进市区道路建设。继续组织实施西二环路、东风路东延、复兴苑路等跨年度工程并全部完工,启动复兴路西延、瑞祥大街北延项目建设,促进了城市交通承载能力的提高。四是加快推进了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及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一级A升级改造工程完成监理、勘察、审图、土建、设备等招标工作,并积极拓宽筹资渠道,争取中央预算内和白洋淀生态治理等专项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强力推进再生水利用工程和市场化进程,8月份鲁岗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厂内通水试运行。

 

【不断增强城市公用事业保障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保障能力,更好地服务群众生活和经济建设,不断加快公用基础建设和技术革新步伐,增强综合实力,为城市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供水事业稳步发展。克服资金困难,强化内部管理,创新服务模式,再造发展优势。新建、改建供水管线14条,铺设管道15公里;合资成立高新区供水公司,拓展供水服务区域;争取财政补贴资金9000万元,冲抵了债务压力;采取多种措施,加大降耗堵漏管理力度,全年实现安全供水8200万立方米。二是燃气事业发展态势良好。新建天然气管网30公里,实现第二气源入市,年内实现扩户2.7万余户,完成液化气车用气瓶检测站等项目建设,单位合资合作步伐加快。三是排水和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得到加强。构建三标一体模式和搭建排水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工作,全年3座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8300万吨、污泥13.8万吨,削减COD3.7万吨、BOD1.2万吨;年内疏通管网800余公里,清掏检查井14698座、收水井10663座,维修补配排水设施560套,确保了城市排水顺畅和安全度汛。四是道路桥梁管理力度加大。严格依据养护要求,积极探索、改进工艺,注重预防为主,消除道桥病害,全年完成油路维修16637平方米,便道更换维修13906平方米,牙石更换维修13369米,维修、粉刷桥梁5957平方米,随着维护经费的不断提升,道路桥梁设施完好率、及时维修率、维修工程合格率均达到要求。五是路灯建设管理成效明显。坚持发展“节能、环保、高效”的城市道路亮化原则,在科技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和合同能源管理创新的情况下,全年安装、改造不同路段路灯215基,维修路灯1469盏,升级改造了GPRS路灯自动控制系统,路灯亮灯率达到98.44%。六是城市供热持续稳步推进。统筹推进老旧居民生活区供热设施改造、供热计量改造和清苑电厂集中供热管网、北三环集中供热调峰热源厂建设等工作,着力解决了一批涉及民生的供热问题,推动了市区供热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防火墙的作用,连续三年没有发生集体堵门堵路的群体事件。七是公用事业改革取得新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确立了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思路,加快供水、燃气合资合作改革步伐,推进了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

 

【进一步规范设施管护和行业管理】 始终坚持向管理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工作导向,把管理工作摆在首位来抓,以设施管理和行业管理为两个重要抓手,持续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年活动。一是坚持日常精细管护。围绕所管辖的供水、排水、燃气、道桥、路灯、公园、广场、绿地等设施目标,进一步落实专职监督管理人员职责,强化分路包段、定岗定责的管理手段,充分利用数字化指挥中心统筹调度,加大管护力度,加大巡查频度和密度,全面提高了设施的完好率和故障抢修的及时率。二是突出抓好“两项整治”。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开展城市环境容貌脏乱整治攻坚行动,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规范标准,层层分解,细化到人,真正使每一平方米设施、每一米管线都量化落实到人,基础设施巡查巡视和维护保养工作得到加强。三是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局属各单位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在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不遗余力,推动了局系统整体管理工作的进步与发展。四是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两手抓”,切实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先后深入开展了“打非治违”、市政公用工程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汛期高温期安全督导、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食堂安全卫生检查、综合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达到规范和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目的,杜绝了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尤其是“十八大”安保维稳工作期间,局系统把事关民生的供水、燃气、道桥、路灯、施工现场作为重中之重,严格纪律,严防严控,通过全局共同努力,未发生一起责任事故和涉稳事件,实现了“六个确保”的目标要求,取得了“十八大”安保维稳攻坚战的胜利。五是落实行业监管职能。积极谋求行业规范化管理机制建设,集中开展了燃气行业经营许可监督检查,积极推进了燃气、污水处理、供水、道路管理等特许经营和管理监督制度建设。

 

【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围绕为百万市民提供优良的公用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拓展服务内容,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真正做到“为民想、知民意、解民忧、暖民心”。一是主动开展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行风优服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办便民服务栏目等,疏通民意渠道,并定期统计分析媒体信息,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责内事项及时发现、处理、反馈,责外事项及时协调、主动配合,年内义务处理了建华大街运输房舍院内雨污分流管道沟塌陷和朝阳南大街村产供水管线跑水等问题。二是深化服务载体功能。继续办好局系统尾数为“111”的服务热线,强化与局指挥中心热线并项受理力度,快速响应,妥善处置,有效发挥服务指挥、办理、反馈、督查平台作用,全年共受理办结群众咨询事项36912件次,满意率为99.6%,收到各类表扬610件;受理城市管理数字化指挥中心发来案卷2390件次,其中责内事项972项全部办结,并按照要求反馈。三是开展富有特色的服务活动。年内组织开展了“走进公用事业、了解公用事业、感知公用事业、支持公用事业”主题优质服务宣传月活动,到广场、公园、社区开展大型便民服务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800余份,征求意见1500余人次(份),接受市民咨询625余人次,义务维修燃气具、供水设施85件次。严格落实服务预告制,在保定晚报、市政网络平台发布停气、停水、断交信息90条次,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便民服务信息等335篇。先后6次走进电台《行风热线》栏目直播间,与广大市民互动、交流,解答咨询,处理问题,很好地满足了市民群众的需要。通过大力开展行风建设、优质服务工作,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群众评议,认真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有效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在及时总结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使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得到了充分运用。七一前夕,局党委组织召开庆祝建党91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15个基层党支部、1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0名优秀共产党员和20个党员先锋岗进行了表彰。二是深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根据省、市总体部署,对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进行了深入布置和扎实推进。确定6名同志到涞源县北石佛乡南上屯村和白石山镇斗军湾村进行定点帮扶,圆满完成各项帮扶工作任务,由于实绩突出,驻涞源县南上屯村工作组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优秀驻村工作组”荣誉称号。同时,本着为基层干部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疾苦的目标,局党委班子成员、局机关13名正科级干部每人分别在局属基层单位确定6名交友连心对象,通过组织交心谈心、帮扶慰问等活动,领导干部与交友对象心贴心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并通过深入一线与基层干部职工共同劳动,详细了解了基层工作内容和情况,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0余件,达到了坚强基层组织、规范运行机制、清晰发展思路、和谐发展环境的目标。三是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年内,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和基层党组织整改提高晋位升级工作,组织局属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分类定级情况和结果,针对行业特点,找差距、找不足,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和措施,切实达到了晋位升级的要求。同时,积极开展基层干部科学发展和社会管理教育,专门聘请市委党校教授,对全体科级干部进行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专题培训,对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教育、提高公用事业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精神文明建设富有成效。在繁重的保障工作和艰巨的建设任务中,局各级党组织注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党员求真务实,率先垂范,靠前指挥,带头冲锋在前,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了广大干部职工,在全系统形成了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得到了扎实推进。

(陈伟)

 

城建·环保·园林绿化园林绿化

 

【保定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保定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是市政府主管城镇绿化工作的职能部门,经历了园林处(一级局)、园林局和公用事业局(园林局)阶段,于2012年10月9日又正式成立了相对独立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园林局担负着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任务,管辖全市25个县(市、区)和两个开发区的城镇绿化业务工作。内设五个职能处室:办公室、城镇绿化管理处、公园广场管理处、园林绿化建设处、园林绿化监察处。下属15个基层单位:动物园、植物园、竞秀公园、东风公园、滨河公园、军校公园、一亩泉河游园、人民广场、绿化工程管理处、基建工程处、第二苗圃龙潭公园管理处、红旗苗圃、公园电影院、动物园派出所、竞秀公园派出所。

 

党委书记  局长  马春英(女)

副局长  王建勇  李丙发

许亚平  王宇

 

【概况】2012年,市园林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京畿强市、善美保定”的要求,紧紧抓住“着力改善两个环境”有力契机,强力推进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龙头的国家卫生城、环保模范城、优秀旅游城、低碳试点城“五城联创”活动,全面落实“创建、提质、增绿、保护”的园林绿化总方针,城市绿量得到大幅增加,城市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品位得到显著提升。全年社会绿化共计完成植树140.06万株,其中市区14.2万株,各县(市)完成125.86万株。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了36.2%、36.96%和9.15平方米。较上年增长了0.56、0.84个百分点和0.8平方米。荣获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在河北省第一届园林博览会中所建设的保定园获一等奖,在河北省基层建设年活动中获得“优秀驻村工作组”称号。

 

【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倾力打造“低碳、高端、协调、善美”为核心内容的现代园林城市为目标,按照“调机构、增绿地、强管理、提品位”的工作主线,通过巩固完善基础绿化、扩面提升重点绿化、规划实施新增绿化,着力提升绿地总量,通过完善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强化管理责任,扎实精细绿化管理,做到既重视“绿量”的扩张,又追求品质的提升,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组对保定市进行实地检查后,对保定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一致认为保定市已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并获正式命名。

 

【全民义务植树】在东湖和河北金融学院分别组织开展了由四大班子领导带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大型义务植树活动,四区也分别选址同步进行。园林局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每日每周进行抽查通报,在《保定日报》、《保定晚报》、保定电台、电视台公开曝光,确保义务植树活动得到广泛有效开展,不仅超额完成植树任务目标,而且形成了“爱绿、建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公园绿地建设】以满足市民就近休闲为目标,按照城市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强力推进以六大公园(东湖公园、北湖公园、南湖公园、府河公园、农业生态园和西北郊万亩森林生态园)为中心的公园绿地建设,并对市区64个街角游园全面进行绿化提升改造,公园绿地面积增至1051.43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15平方米。在2012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的“十佳公园”、“星级公园”和“星级游园”评选工作中,军校公园和植物园获“五星级公园”和“十佳公园”,动物园获“四星级公园”,东风公园获“三星级公园”,祥和公园获“四星级游园”称号。

 

【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在对3000多个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普遍进行绿地规划的基础上,以推进园林绿化“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庭院)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省级园林式单位庭院、居住区”和“百佳园林式单位庭院”评选活动,倾力打造精品型庭院。市区有2个单位庭院、2个居住小区分别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命名为“省级园林式单位”和“省级园林式居住区”,截至2012年底,市区共有“省级园林单位”98个,“省级园林式居住区”83个。在市区开展的“百佳园林式单位庭院”评选活动中,50个单位和50个居住小区被评为“百佳园林式单位庭院”。

 

【道路绿化建设】一方面对市区400多条街巷绿化,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搞好补植补种,道路绿化普及率和道路绿地达标率分别达到100%和94.84%。另一方面,通过大力实施道路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对七一路、东风路、裕华路、天威路、长城大街、恒祥大街、朝阳大街、乐凯大街、莲池南大街等城区主干道进行提升改造,对西二环、东风路东延等道路,按照绿道理念进行高标准设计改造,打造精品型、节约型林荫道路。正在启动建设的复兴路西延、瑞祥大街北延、乐凯大街南延等路段,全部按照绿道理念进行规划设计,使之成为连接“四星”的生态廊道。

 

【省级园林县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重点推进,全面创建”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步伐,通过多次召开现场调度会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及时有效协调解决各县(市)在创园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尤其是对园林绿化基础较好的安国市、清苑县、满城县进行重点指导、督导。安国市顺利通过2012年省级园林城市检查验收工作并获正式命名,使全市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冯少孟  郭文丰)

 

城建·环保·住房公积金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12月27日,为直属市政府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中心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处、财务会计处、纪检监察室、网络信息处、审计稽核处、贷款管理处、归集执法处8个处室,下设3个分中心、19个县(市)管理部,实行垂直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核算、保值和贷款工作。

 

党组书记  主任  李增泉

党组成员  副主任  邓建华  彭禄江

马文勇  董力生

党组成员  总会计师  许金章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李萍(女)

 

【概况】2012年,全面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截至2012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134.74亿元,归集余额82.89亿元,覆盖率达到95.17%。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6.88亿元,为45968户职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资金支持,当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68亿元。

 

【公积金业务实现新跨越】2012年,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科学健康和谐发展,主要业务指标再创新高。一是以政策为依据,强力推进归集扩面工作。将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公积金制度扩面的重点,主动上门开展工作,深入挖掘扩面潜力。开展集中执法,上门催建催缴,通过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责令限期缴存通知书》,督促企业依法缴交住房公积金。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提高了市区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2012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6.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62%。二是严格落实调控政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认真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严格审核二套房贷款,并将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上调60%,利率上浮1.1倍,坚决杜绝三套房贷发放,保障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需求,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促进保定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12年,共为7696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4.4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26%。

 

【制度化建设】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制度运行机制。2012年,根据国家、省、市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对已建立的财务管理办法、责任追究、审计稽核等管理制度加以梳理充实完善,编制成《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汇编》印发执行,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体系。2.完善信息管理系统,有效防范管理风险。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住房公积金网络信息系统不断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了数据集中存储、适时联网监管,为公积金安全运营提供更有力的科技保障。3.实行内审监控机制。对市本级及所辖22个县(市)分支机构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核算等业务进行半年一审查稽核,在内审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解决。一年的审计结果表明,各项内部管理运作规范、有序,资金安全运行得到有效保障。

 

【行风建设】1.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大力弘扬“以人为本、诚信为先、敬业高效、廉洁奉公”的住房公积金文化理念,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态度。2.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重新修订了《关于优化服务环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制定统一的文明服务行为规范、统一着装、统一服务文明用语。制定《受委托商业银行业务考核办法》,将服务质量的提升延伸至委托银行,推动了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3.创优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能。结合落实省委“三自、六不”要求开展执行力亮剑活动,查短板、找查距,通过电台和电视向社会公开承诺,缴存业务由3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办结,职工办理支取业务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结,贷款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提高了为民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服务社会经济发展】1.执行力亮剑活动成效显著。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将11月、12月确定为 “十八大精神集中学习月”,通过开设专题、学习园地,开展集中学习、支部生活会、知识答题、撰写读书笔记等活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在全系统形成了干事创业、奋发有为、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2.扎实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选派10名科级以上干部到定州市清风店镇、易县梁格庄镇奇峰庄村,以“强班子、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为主题,以“十件实事”为重点,倾力帮扶,解决实际困难,给所包社区、村镇、“7·21”洪涝灾区61万元帮扶建设资金。“中心”驻定州工作组,被省委、省政府、定州市委逐级评为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优秀驻村工作组。

(赵红卫  徐萌)

 

城建·环保·环境保护环境保护

 

【保定市环境保护局】 保定市环保局是市政府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计划处、政策法制处、科技监测处、总量控制处、环评管理处(行政审批服务处)、污染防治处、自然生态处、辐射管理处、宣传培训处10个机构,下属环境保护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环境保护研究所、环境评估中心4个科级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沟新城2个环保分局。另设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党组书记  局长  肖宝元

副局长  贾见勇  朱宇光

王金甫  李文彦(女)

纪检组长  鲁红朝

 

【概况】 2012年,市环保系统按照省、市两级党委、政府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战略部署,围绕省、市下达的环保任务目标,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了环保工作质量和水平。全年共计实施379个减排项目,其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减排项目44个,农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164个,电力、水泥、钢铁等行业工程治理及工业企业煤改气工程减排项目54个,造纸、制革、印染、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结构减排项目111个。环境质量总体平稳向好,空气质量在全省位居中游;地表水水源地西大洋水库和王快水库水质一直保持符合国家要求的二级或三级标准,水质优良;一亩泉水源地的地下水水质优于国家要求的三类标准,水质优良;32个省控河流断面水质全面达到省定标准,入淀河流及白洋淀水质逐年好转。保定市被河北省政府表彰为2012年“省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先进市”称号。

 

【污染防治】 深入推进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燃煤锅炉治理。拆除改造燃煤锅炉263台,超额完成了全年计划。谋划并实施了231台燃煤锅炉烟尘深度治理和天然气改造项目。二是秸秆禁烧。突出抓好夏秋两季的禁烧工作,专题部署,强化督导,收到良好效果。三是淘汰“黄标车”。全年共淘汰“黄标车”3.5万辆。四是市区空气异味污染集中整治。针对高新区出现的异味污染问题,组织专门执法力量,逐企业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9人次,排查企业405家,对8家排放异味的污染企业进行了停产治理,市区居民对异味污染的投诉下降了80%,十八大期间高新区居民对工业异味污染达到了零投诉。

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强白洋淀生态治理。通过积极努力,白洋淀纳入全国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湖泊,确定了2012年的治理项目,争取到省资金4000万元,并谋划了2013至2015年的治理规划,将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二是妥善应对“7·21”特大暴雨可能导致的次生环境问题。2012年7月21日的特大暴雨,使涞源、涞水、易县等西部山区县受损严重,拒马河出现了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而后,这些地方又连遭降雨。为防止洪灾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克服交通中断等困难,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赶赴灾区,进行灾后环境隐患排查,对拒马河沿线水质进行现场查看,及时对水质情况予以发布。经连续数天的监测结果表明,拒马河水质各项指标均未超标,水质正常,有效地应对了个别新闻媒体的炒作。三是妥善应对因“7·21”特大暴雨集中泄洪导致白洋淀端村水域发生的死鱼现象。经组织技术人员于当晚赶到安新县展开调查监测工作,对孝义河沿途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拉网式排查,环保监测部门连续每天对白洋淀及入淀河流水质进行监测,深入调查分析并经上级环保部门认可确认,死鱼原因是暴雨、洪水产生的次生灾害导致水体溶解氧含量过低造成鱼类窒息死亡,有效稳妥地指导了相关处置工作并及时与媒体进行了协调沟通。四是严格落实河流断面控制预警制度。对省控32个河流断面和市控51个河流断面加强监测预警,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在流域治理中的作用,确保向河流排放废水的造纸、印染等工业企业全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有效减轻向下游水体排放的污染负荷。五是强化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了西大洋水库、一亩泉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警示牌、标志牌的设置工作。组织有关县就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管理进行分析调度,对水源地保护区禁行路段加强检查,严禁运输危险品的车辆通行,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环保审批】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主动服务,优化发展。全年共争取各类省级以上环保专项资金支持近1.3亿元,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跟踪服务,先后为5个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39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8个省、市重点项目、36家大中型企业的项目选址及环评工作,及时审批并帮助办理征地及争取国家资金创造条件。

 

【环保专项整治】 涉铅行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编制了保定市区及徐水、安新、清苑、蠡县四个重点控制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全市取缔40家,保留21家涉铅企业。涉铅产业的生产规模、工艺、污染治理、管理水平等均有了显著提升。对以蠡县为重点的制革行业实行停产治理。启动制革行业规划的编制工作,倒逼蠡县的制革业整顿升级。土小企业的环境整治取得较大进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3万余人次,检查企业4700余家,取缔关停土小企业、摊点322家,其中关停取缔小塑料加工企业97家、小灰窑企业82家、小炼油摊点67家、土法熔炼摊点33家、电碾子洗床43家,指导71家灰窑企业和30家塑料企业建设了治污设施。

 

【农村环境整治和环保创建】 一是将7个县、8个片区、106个村庄列入全省整治方案,为保定市争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2100余万元。二是组织制定了《保定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2年至2014年三年行动方案》,谋划了31个片区、45个乡镇、474个村庄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任务,并列入全省的项目库。三是全市全年有6个村庄达到国家级生态村验收标准、4个乡镇达到省级优美乡镇验收标准、20个村达到省级生态村验收标准。

 

【环境监测】 主要进行了水、气、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空气、水自动监测及数据上报,省、市(流域)河流跨界断面生态补偿监测,“双三十”重点单位环境质量监测,“以奖促治”村庄专项监测,机动车尾气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污染应急监测等,共报出自动监测数据147万个,各类有效监测数据7.9万个。

 

【环保专项资金】 全年共争取农村环境、白洋淀生态试点综合整治等各类省级以上环保专项资金支持12000余万元,比上年增加400余万元。

 

【环保政策机制创新】一是建立了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将工作责任细化到每个岗位、量化到每个点源,提高执法效能,全市环境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二是出台了《保定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运行规则》。明确了各执法处室查处范围和职责,确立了“首查负责制”,细化了办案流程,规定了办案标准。三是成立了保定市环境保护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确保公平公正处理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准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四是建立了环境信访交办督查机制。每月编制《环境信访月报》,由市政府下发给各县(市、区)政府,对信访案件进行分解分析,形成了层层交办、层层抓好落实工作格局。

 

【局领导班子和环保队伍建设】 一是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大力开展以讲知识、讲思路、讲经验、讲现状为主的“环保业务大讲堂”学习培训活动,确定了环境监测、环境标准、环境应急、环境执法等15个课题内容,由各业务处室专家骨干依次登台讲课,使全局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执法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坚持把落实省委“三自”、“六不”要求,开展执行力亮剑行动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来抓,开展“铁腕治庸、重典治懒、强力治散”三项治理,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三是按照市政府转发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关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意见,市环保局作为市直先期开展机关标准化建设的5个试点部门之一,经过扎实推进,初步建立了一整套全程可控的质量管理运行体系,顺利通过了认证机构的审核认证,机关工作更加正规、有序。

(孟月华)

 

城建·环保·城市管理城市管理

 

【保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保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是主管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以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执法局机关设办公室、政治处、督察处、环卫处、规划处、亮化处、法规处、建筑垃圾管理处、监察室、财务处等十个职能处室;下设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高新区分局、车站广场综合治理办公室、高铁东站综合管理办公室、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无害化处理中心、公共秩序管理支队等8个局属单位。

 

党委书记  局长  刘铁英

党委副书记  调研员  马士伟

党委委员  副局长  刘文力  李哲

李宝祥  麻建华

党委委员  公共秩序管理支队队长  马海斌

 

【概况】2012年,市执法局紧紧围绕“打造新时期最可敬团队”的战略发展目标,突出“创新城市管理、构建和谐城管”两个重点,坚定信心,团结奋进,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护航“京畿强市、善美保定”建设,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求突破,不断创新城市管理,着力打造整洁、干净、靓丽、有序的城市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

 

【着力改善两个环境,推动全市“脏乱整治”工作】1、推动脏乱整治常态化。市执法局作为全市脏乱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开展市区五项攻坚;推进县(市)脏乱整治;实施“鲶鱼行动”,在“两报”、“两台”开辟“环境整治专栏”,做到“每日进度见报、每天问题曝光、每次排名公开”,发现解决环境问题2000余处。9月21日,组织召开全市脏乱整治(高碑店)现场会,提出了“高碑店标准”,推广学习“高碑店模式”。召开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全市各县(市、区)重视程度明显增强,掀起了整治工作高潮。2、道路清扫保洁精细化。针对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环境卫生薄弱环节,建立专人保洁制度,实现了市区环卫工作全覆盖、无缝隙;推行“门前三包”,提高了沿街单位、商户的环境意识;投资10余万元购置了电动三轮车,推广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提升了道路清扫保洁效果。3、环卫设施建设标准化。全年增设、更换果皮箱1000多个;投资650万元建成三座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投资120万元升级改造垃圾台站和公厕,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突破;投资1600多万元购置了57辆环卫作业车,改善了市区环卫设备落后状况,为提升环卫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2012年3月,市政府出台《保定市市区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调整建筑垃圾管理权到执法局,实现了管理、执法的统一。5月17日,召开了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会议,局党委提出了“倾全局之力、实现规范管理”目标;集中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从建筑垃圾源头、运输、倾倒三个关键环节抓起,依法查处私拉乱运、扬撒遗漏、随意倾倒等违章行为;全年共受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161件,无偿清理积存垃圾80余万立方米,实现了建筑垃圾管理“处置企业资质化、运输车辆密闭化、行驶路线信息化、积存清理无偿化”。

 

【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大楼正式启用】2012年8月6日,占地9.38亩、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投入使用,作为省内首座、全国一流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树立了崭新的对外形象。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采取“一级监督、二级指挥、三级处置、四级网络”管理模式,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作用,实现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统一协调、集中调度、科学考核,建立了现代化城市管理指挥、监督体系。采取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法,利用3G等现代化通讯技术,监管市区范围132.33平方公里,对市政设施、户外广告、道路交通、环境卫生等10大类、152项内容,进行立体化监控、全方位管理。成立了200多人的信息采集员队伍,实行信息采集情况每周通报制度,制定了信息员信息采集管理和奖惩办法,保证每天上报1000多条城市管理信息,确保了信息采集数量多、范围广、质量高。自系统运行以来,累计受理各类城市管理案件685608件,立案517557件,派遣387795件,处置359568件,办结370897件,结案率达93.29%。积极发挥了数字城管监督、指挥、协调、督导职能,做到城市管理问题收得到、派得出、要结果。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领导重视、媒体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方面和重大迎检、重点整治及日常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景观亮化设施维护工作】2012年,已建成的东风路、七一路、朝阳大街等8条道路的景观和亮化设施全面进入维护期。执法局以打造精品工程、市民满意工程为目标,依照“四个经得起”工作要求,加大对景观和夜景亮化设施的巡查维护频率和力度,全力保证市区“四横两纵三环”景观亮化格局效果,打造古城魅力夜景,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

 

【2012年职能目标任务工作】2012年,市执法局承担的《政府工作报告》、《城建及社会事业重点项目》、《惠民工程》等6项重点建设项目,全部提前完成。1、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集中处理。在现有垃圾处理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建设转运站76座,经收集、倒运全部入场集中处置;垃圾填埋场地面导排和渗滤液处理系统一、二期工程全部完成,出水水质达到规定排放标准,消除了环境污染。无害化处理中心全年减量化、资源化、可再生销纳处置生活垃圾43.5万吨。2、努力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工作。协调市政府、市公用事业局、市燃气公司,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费燃气征收代缴工作,相关收纳系统改造于10月初完成。3、积极推进市区垃圾转运站项目建设。在市发改、规划、环保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分别在头台村、乌马庄、列电选址建设了三座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提高了市区生活垃圾转运能力。

 

【顺利完成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理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权限的意见》(保字〔2012〕17号)要求,于8月3日至9月25日,先后举行了南、北、新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暨揭牌仪式,接受区委、区政府和市执法局的双重领导,以区为主。针对改革过程中,思想不稳定、认识不统一、十八大安保维稳工作任务重的严峻形势,执法局党委开展了“讲党性、看觉悟,讲人性,看品行,讲大局、看考验”的“三讲三看”活动,确保了全局上下坚决服从改革大局,实现了人、财、物的平稳顺利交接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健全了市控区统、条块互动、运转高效、和谐有序的管理机制,充实完善了区级管理职能,加快了城市管理属地化进程,理顺了市、区两级城市管理权责关系,掀开了城市管理工作新篇章。

 

【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市执法局党委适应新形势,接受新挑战,迅速转变角色,找准站位,从具体业务工作转入宏观监督管理。1、出台“两个意见”,形成制度化管理模式。制定了《关于加强市区城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了《关于加强县(市)城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行“六统一、一规范”标准,形成标准化管理模式,推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2、明确“六项制度”,建立长效化监督体系。制定了市区违法建设、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建筑垃圾、户外广告、非法营运三轮车等六项巡查通报考核制度,每周编发巡查《周报》;定期开展全市城管执法业务工作考核评比竞赛活动;工作重心从单一市区转向全市范围,加强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形成科学、规范、长效监督考核体系。

 

【突出“两站”管理打造保定魅力窗口】改扩建火车站、新建高铁保定东站正式运营后,市政府将“两站”管理权交给市执法局。局党委以“打造善美保定靓丽窗口”为目标,迅速成立东站管理机构,加大人力、物力、经费等支持力度,加强与车站、公交、驻地等单位协调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大对改扩建火车站广场的规范管理,全力保障旅客运输和改扩建工程的顺利进行。并针对出租车拒载、甩客、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行为,牵头组织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震慑了客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赢得了市民的肯定,受到了市领导的表扬。

 

【严控违法违章行为】督导开展查扣非法营运性三轮车专项治理,始终保持高压管控态势,防止了非法营运现象反弹。并开展取缔露天烧烤专项治理行动,全年扣缴、销毁烧烤炉具1000多个,为净化大气环境做出了贡献。先后9次组织校园、企业周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同时开展市区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迎双节”市容环境整治突击月、拆除市区违章棚亭等专项活动,有效遏制了城市乱象。

 

【队伍建设工作】1、在思想上坚定信念,奠定城管跨越发展基础。号召全局上下始终坚持“理性、文明、和谐、民生”执法理念和“局内讲包容、局外讲文明、工作讲责任、执法讲公正”局训要求,紧紧围绕“打造新时期最可敬的团队”战略目标,有序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2、在行为上理性文明,赢得市民百姓理解支持。坚持文明执法,做到“四步曲、两必须”,要求“群众宁有九分错、队员不能错一分”;严格遵守《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树立了“亲民爱民、文明高效、领导认可、百姓满意”的执法形象。一年来,未发生一起暴力抗法、阻扰执法事件。3、在执法上依法办案,确保公平公正执法为民。在全局倡导“四不四做”廉政准则,增强自律意识;面向社会聘请200名行风监督员,广泛接受监督;在重点项目建设上做到了“四个经得起”标准要求。建成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工作站;编印了“执法手册”和“口袋书”,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培训、检查考核、评比竞赛,提高执法队员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全年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在省住建厅行政执法检查、市纪委执法监察评议等工作中受到充分肯定。获得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4、在管理上以人为本,实现惠民利民,构建和谐。对进城销售季节性农产品的农民,坚持“疏导、指导、不扣、不罚、服务”惠民管理;广泛推行说理式执法,尤其对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未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实行“首违免罚制”(首次免予处罚),既维护了市容环境,又方便了市民生活。

(薛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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