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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殿武

更新时间:2013-01-25 16:48:00点击次数:4969次

于殿武(1914~1965)字义卜。唐县北伏城村人。9岁入本村小学读书,14岁起在家务农。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任本村自卫队指导员。翌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任党支部书记。1939年1月,任唐县六区武委会副主任、大队政治干事。1940年至1946年底,先后任唐县武委会军械股长、唐县一区大队部大队长、第三分区武装部政治股长等职,1947年至1949年4月,先后任定北县武装部长、定县武装部副部长、高阳县武装部长。1948年任高阳县武装部长时,带领600名民兵、150副担架,从保定、石家庄到北京丰台参战7个月,出色完成任务,全团无一离队和伤亡。

1949年4月随军南下,8月11日到达湖南湘潭县,任县武装部部长,收缴了原国民党县政府民警队300余人的枪支。1950年6月任该县副县长。1951年任县长,是年10月带领5000民兵苦干38天,建成长24里的卓江堤垸,保护了8000多名群众和数万亩良田。1952年春带领县政府几十名干部,每星期六推车挑担为和平乡农业社送肥,一直坚持数月。此后,在他任县长的5年中,除地、县开会外大部分时间在农村蹲点。1953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他坚持实事求是,给群众留足口粮。

1954年5月至7月,湘潭县连遭6次洪水袭击,最高水位达4076米,他带领118名干部和7800名抢险队员日夜抢险。6月30日晚,到全县最长的卓江堤垸,看到大堤浸溢,有19处严重险情,250米塌陷,险处堤面仅留03米。于殿武站在最险处,大喊:“人在堤在!”指挥突击排挑土抢险,终使大堤转危为安,受到中共湘潭地委通报表扬。是年9月,调中共湘潭市委工作,任书记处书记,他带领有关人员,实地勘测,筹集资金,设计治理方案,带领群众突击施工,把市内臭水坑——雨湖治理成雨湖公园。1957年11月调任韶山乡党委书记。当时,“大跃进”运动中大搞积肥,韶山乡是重点乡,积肥进度数字总是落在其他乡后面,但是他仍坚持实事求是汇报数字。到夏收,他甘愿受批评坚持如实汇报粮食产量。保证了韶山乡人民的口粮。1960年8月,调任韶山工程管理局党委书记。

1962年12月任湖南省对外贸易局局长。1964年在湘潭、株洲二市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回局接受审查。1968年10月参加省委举办的“学习班”,1969年2月被下放农场,是年6月回局开会,16日,突发脑溢血,在长沙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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