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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青

更新时间:2013-01-25 17:06:00点击次数:4765次

彭青(1915~1992)女。曾用名彭效贞。博野屯庄村人。1937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2月任博野县抗日救国动员会妇女部部长,6月调任津南自卫军政治部组织干事。1940年6月任博野县妇女抗日救国会主任。白天躲在群众家里和群众一起做军鞋,晚上发动群众挖地道、破交通、扒电线,打击日伪军。1940年8月调任任丘县妇女救国会主任。后历任冀中九分区妇救会宣传部长,任丘县抗联会主任,冀中九地委城工部干事,天津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干事,冀中区党委直属党委组织委员。

1946年10月回到博野,任县委委员兼宣传部、妇女部部长。1948年6月,先后担任冀中行署干部科科长、冀中区党委妇委副书记、天津市五区区委宣传部长、天津市委组织部干事。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天津市妇联秘书长、全国妇联华北妇女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副主任,全国妇联执委,河北省妇联主任、河北省少委委员、省监委委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组织发动各界妇女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多次受到全国妇联的表扬。

1969年被分配到华北制药厂任革委会主任。1973年起,先后担任河北省财贸民政办公室副主任、省文教卫生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全国政协委员会委员、省政协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委员、省纪委副书记。为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为搞好文教卫生战线的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做了大量工作。受到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国家妇女领导人的赞扬,并多次受到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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