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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更新时间:2014-04-25 14:14:00点击次数:16505次

政法·政法工作政法工作

 

【中共保定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保定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政法工作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部署阶段性政法、综合治理及社会稳定工作任务,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协调督办重大疑难案件,协助市委及组织部门管理政法机关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市委政法委与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同时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组织干部处、教育法纪处、宣传教育处)、研究室、执法监督一处、执法监督二处、综治处、综治一处、综治二处、综治三处、综治四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维稳一处、维稳二处、维稳三处,下属事业单位市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

 

书记  王立山

副书记  马文河(常务副书记)

荆国平  张敬东

张恒谦  田文江

张平(7月任)

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  张敬东(兼)

副主任  高国联(女,专职副主任)

周利民(7月任)

 

【概况】2012年,市委政法委围绕建设“京畿强市、善美保定”大局,坚持把党的十八大安保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不断完善大维稳格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十八大信访维稳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十八大安保工作先进集体,19人立二等功、21人立三等功、32人受嘉奖。

 

【“十八大”安保工作】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十八大安保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围绕省委提出的“六个确保”和“六个严防发生”的总体目标,超前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年初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政委和指挥长的安保指挥部,制发了详实周密的安保方案。市委政法委积极履行市十八大安保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充分发挥政法部门主力军作用,指挥、督导、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全力以赴做好安保维稳工作。指导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和处置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未发生任何事端。全力做好涉日维稳工作,先后15次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分析形势,研究对策,确保平稳度过。对各类利益诉求群体的重点人,全部录入数据库,逐个明确责任主体,全力解决和稳控。同时,依法妥善处置了一大批重大突发案(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隐患。3月,组建了保定市社会稳定形势资讯研判中心,对各类涉稳信息第一时间搜集、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督办、第一时间处置,先后编印专报71期,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全面推行社会稳定指数评价工作,对省、市198项重点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强化了维稳工作的源头预防。全面启动了十八大安保战时机制,组织全市13万名平安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厂矿、学校昼夜巡逻,设卡盘查,构筑了安保维稳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实行军警民铁路护路联防,组织党政机关干部、政法干警、民兵、护路志愿者1.6万余人,昼夜巡逻,保证了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9月,全省护路现场经验交流会在保定市召开,中央综治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到保定检查指导护路工作,经验做法被誉为“保定模式”。组织指导市、县两级16239名机关干部进驻全市6383个村、250个社区,解决了大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成立市委政法委纪工委,设立市维稳形势研判中心,扩编了市综治办、市护路办,建成高标准的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医患纠纷调处中心、铁路护路联防大队。协调市政府为市直政法部门投入资金1.4亿元,全面更新了政法系统技术装备。投资近200万元改扩建了涿州挟河治安检查站,使其在十八大安保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发文,推动各县(市、区)维稳办、综治办新增编制120个。

 

【社会管理创新】以11个专项工作组为依托,以项目建设为载体,试点引路,整体推进,提升了全市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组织召开“四个覆盖”(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基层民主组织全覆盖、经合组织全覆盖、农村综治维稳组织全覆盖)现场经验交流会,全市2384个行政村实现了“四个覆盖”,占全市农村总数比例的38.4%。自主研发了“一卡通”治安管控责任倒查系统,对流动人口漏管失控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现了自动考核。推动建立了社区矫正电子信息系统,解决了刑释解教人员的漏管、脱管现象。积极推广满城县建立安置帮教基地的经验,安置率达到95%以上。加大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和老小病残人员的帮扶力度,成立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者队伍200支,志愿者17330人,在农民工子女较集中学校结对205个,服务农民工子女29562名。建立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管理站4个,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82人。市综治办联合公安、财政、卫生、民政、残联制定出台了《关于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控工作实施办法》,建立落实了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信息通报、诊断评估、信息录入、收治及管控措施。医患调处“保定模式”更加完善。医患中心成立以来,共处置大的医患纠纷93起,中心直接调处132起,指导医患双方调解110起,接访、咨询、受理1073人次428起,中心支付调处基金649.89万余元,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处于领先地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开展了严打整治“亮剑”行动、夏季严打“清剿”行动和十八大安保严打整治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斗争,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770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662名,打掉犯罪团伙182个,与上年同比分别上升了23%、28%、22%。集中整治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开展清缴火患、交通秩序整治、校车治理、收缴管制刀具、弩和仿真枪、劳动用工和劳务市场清理整顿、金融网点安全隐患、非法人体器官移植行为、学校周边环境等专项行动,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全面净化了社会环境。严管严治危爆物品,不间断地组织开展查禁非法爆炸物品和矿点、危爆物品“大清查”等专项行动,全年共查破各类涉爆刑事案件528起,抓获涉案人员917名,查缴非法炸药102.9吨、雷管177.8万枚。组织印制、发放市直公、检、法、司四部门《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的通告》和市综治委、市公安局《致全市城乡居民的一封信》500余万份,营造了群防群治危爆物品的浓厚氛围。2012年共排查矛盾纠纷9104件,调处9051件,调处化解率99.4%。创造性地开展了“十佳”调解员、优秀调解员评选活动,共评出“十佳”调解员10名、优秀调解员43名,发放评选表彰奖金18.7万元。评选表彰活动,规格标准高、组织程序严,开创了河北省先河,有效激发了全市各级调解组织的积极性,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省综治办在全省进行了推广。建立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机制,有效激发基层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执法监督】组织全市公、检、法系统开展了11个专项执法检查,以及涉案款物集中清理和政法机关重点对象直查剖析活动。先后协调、督办重大复杂案件315件,依法纠正了执法瑕疵,维护了法律尊严。研究制定了《重大执法活动、事项和重大案件、事件、事故报告备案制度》、《关于加强县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了执法监督长效机制。组织集中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清积化解”活动,约访、督办、化解到市、赴省重复访案件218件。全年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接访群众4100余人次,同比增加30%,吸附力、公信力和督办力明显增强。对排查出的信访隐患、重点信访案件和重点人全部实行市直政法机关领导和县(市、区)政法机关主要领导“双包案”,逐案逐人落实“五包一”措施。根据省考核通报,保定市整体信访工作排名全省第一,十八大期间实现了“零非访、零积案、零倒排”。

 

【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办“忠诚教育大讲堂”,组织召开政法英模报告会,提高政法队伍思想政治水平。开办“保定政法学堂”,全年举办讲座11期,培训学员10760人次,《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结合执行力亮剑活动,开展了持续不断的纪律作风专项暗访检查和专题警示教育,对40名责任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认真履行管理干部职能,和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市政法系统年轻干部交流挂职锻炼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领导干部任职交流、优秀年轻干部上下左右挂职锻炼、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等制度,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李静)

 

政法·公安工作公安工作

 

【保定市公安局】保定市公安局是保定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正县级单位),业务上受河北省公安厅监督和指导,担负着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市公安工作的任务。保定市公安局所属机构共43个,其中综合管理部门10个,执法勤务部门24个,直属分局9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管辖22个县(市)公安局。

 

党委书记  局长  潘静苏

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局长  安增奇

党委副书记  副局长  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振平

党委委员  副局长  张五进

李栋梁  杨东川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李金萍(女)

党委委员  副局长  政治部主任  王亮(10月任)

党委委员  国保支队支队长  董元

 

【概况】2012年,全市公安系统围绕建设“京畿强市、善美保定”,以十八大安保牵动全局工作开展,解放思想、创新理念,竭尽心智,履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公安工作共受到中央领导批示肯定2次,被中央领导签发集体一等功命令5次,受到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10次,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贺电表彰6次。全年共有9个单位获国家级先进集体、13人立个人一等功、112人立个人二等功、626人立个人三等功、1628人获个人嘉奖。在2012年度民主评议工作中,全市公安系统在行政执法类中的综合排名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

 

【完成“十八大”安保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以最高等级、最高规格、最严标准,采取超常措施,全力投入“十八大”安保工作,实现了“六个确保”和“八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在安保工作中,始终把维护政治稳定置于首要位置。积极构建大维稳格局,高压管控抓反恐,严密防范强打击,化解矛盾控源头,没有发生有影响的重大政治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始终将打击防范作为主攻方向。2012年1至10月,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4473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8413名,打掉犯罪团伙170个。涉爆犯罪得到有效打击,街头抢劫抢夺犯罪同比下降92%,入室盗窃等侵财犯罪同比下降51%,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交通事故。十八大召开期间,全市启动武装巡逻、设卡盘查机制和“警民万人大巡逻”,每天投入警力3500名,设立卡点80个,投入7.8万名群防群治力量。11月5日至20日决战决胜期间,保定市主城区未发生“两抢”案件,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始终以严管严控筑牢环京护城河防线。坚持严守重点目标、严把进京关隘、严控重点人员。对全市七类1425处重点目标,特别是途经保定市进京的陕京、京邯输气管道,50万伏超高压输电线路,南水北调工程,任京、唐燕输油管道和京广、京原、朔黄铁路等重要设施,指导责任单位和十八大安保志愿者死看死守,对党政机关、水电油气等重要基础设施,增派特警查验值守,确保万无一失。发挥涿州、涞水3个环京治安检查站作用,在环京公路巡警中队、国道中途、客运场站和高速公路入口设立42个警务工作站,实行源头管理、远端控制、分段管控、分类安检,共检查31.2万辆机动车、126.7万人,劝返人员3198名,没让一名危险分子、一件危险物品通过保定市进入北京。

 

【成功侦破“2·05”杀人案】2月5日,望都县发生4名唐县籍男性未成年人被杀害案。此案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河北省委书记张庆黎、省长张庆伟相继作出批示,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亲自督办。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张越,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曹爱平,保定市委书记许宁,副市长、公安局长潘静苏等省、市领导到一线指挥。在案件侦破过程中,省、市、县三级指挥部灵活运用物证分析、基础摸排、以物找人、以车找人、视频导侦、网上作战、发动群众等多种侦查措施,广泛应用“公安网、互联网联查法”、“关系人员倒查法”、“批量比对碰撞法”、“人员轨迹串并法”、“视频监控导侦法”等多种侦查手段,历经一个月昼夜鏖战,于3月4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汤运涛。

 

【反恐防恐力量建设得到加强】以党的“十八大”安保为契机,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和上级机关指导,主动协调各反恐成员单位,从人员、装备、机制、演练等方面不断加强,全市反恐防恐力量建设取得明显成效。7月10日,为充分展示全市反恐防恐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突和反恐防恐能力水平,保定市在武警驻定州342团开展应急处突反恐防恐力量建设成果汇报演练。市四大班子领导、省公安厅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武警部队主要领导,市反恐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委、政府主管领导、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和全市1800余名公安民警、武警战士、社会各界群众代表以及中央、省、市新闻媒体记者现场观摩。此次演练分为分列式、力量展示、合成反恐演练三阶段,公安、武警、消防、民兵预备役和市反恐成员单位共计1700余人参与,涉及13个人员方队、46台专业车辆、5个力量展示科目以及反恐处突综合演练。汇报演练的成功举办,展示了保定市反恐处突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定决心,赢得了各级领导和各界群众的高度评价。

 

【350兆电台实现扁平化指挥】市公安局按照省公安厅党委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保定市实际,以建设“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扁平化应急处突指挥体系为抓手,以满足十八大安保需求为目标,以350兆同播通信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为载体,投资1000万元,于6月底初步建成反应灵敏、指挥有力、安全可靠的信息化指挥调度系统。经联网测试,市区及全部县(市)城区、平原地区高速公路、国省道及乡镇派出所、山区重点旅游景区入口处覆盖率均达100%,山区其它区域覆盖率达90%以上,初步实现了对各县(市、区)基层所队的“一呼百应”,在抢险救灾、警卫任务、重大安保、应急处突、重大案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抗洪抢险彰显公安风采】7月21日,保定市北部山区发生因暴雨引发的山洪及泥石流灾害事故后,按照省、市领导指示精神,副市长、公安局长潘静苏带领公安民警、武警、消防官兵第一时间赶赴涞水野三坡重灾区抢险救灾。全体参战人员深入最危险地区、路段,抢通了第一条解救受灾群众的生命之路,连续奋战48小时,疏散解救被困游客、村民1.5万余人,完成了省委、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先期抢险重任。在整个抢险过程中,全体参战人员不顾个人安危,与受灾群众血脉共博,生死与共,用血肉之躯筑起了一道确保群众生命安全的钢铁之城。7月28日,市委、市政府专题发出《关于对全市公安系统在“7·21”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突出表现予以表扬的通报》,给予了充分肯定。

 

【助推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深入开展了改善两个环境活动。对影响、阻碍生态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的各类不法行为开展综合治理。对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实行派驻警务制度,组织警力一对一上门服务,全程保障。成功处置了盗窃热电厂发电用煤、阻碍第二工人文化宫改造施工等问题;出台了车辆上照自选号服务台、医疗机构与车管业务联网合作、消防审批一站式服务、开通出入境“团队预约”窗口等26项便民利民措施;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全年共破案117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55人,涉案价值5.1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亿元。特别是在全国开展的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破案会战”中,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035起,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3395名,挽回经济损失0.9亿元,被公安部评为“破案会战成绩突出集体”;深入开展了“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和打击“地沟油”、“瘦肉精”专项行动,破获涉及食品药品刑事案件212起;组织专门力量对“黑出租”开展专项整治,彻底治理了“黑出租”问题。

 

【职业化警队建设迈出新步伐】全市公安机关以推进执行力“亮剑”行动和职业化警队建设为主线,积极践行“没有任何借口,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情”的局训要求,全警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升。一是强化宗旨教育建设。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和弘扬“雷锋精神”教育活动。部署开展了“串百姓门、交百姓友、办百姓事”活动,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二是强化善美公安建设。在全警部署开展了“实战训练年”活动,以职业化警队建设军训和跤术训练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警务技能、民警体能、业务知识训练比武,有效提升了队伍的整体战斗力;专题部署开展了打造“善美交警”活动,带动全警提升了职业意识、善美意识。8月30日,保定市公安局被授予“善美保定行风之星”荣誉称号。三是强化和谐警营建设。组建了64支从优待警服务队,慰问民警4265人次,发放慰问金45.86万元,为民警解决实际困难436件。四是做强警务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为公安机关招录特警队员124名,特警辅警、交警协警272名,流动人口协管员756名。购置了防暴枪、装甲车、巡逻车等装备,有效解决了警力不足问题,提升了战斗力。五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自11月19日开始,市公安局先后组织开展了正科级领导干部调整选拔工作、直属分局派出所副科级副所长竞争上岗工作,共调整选拔正科级领导干部143名,选拔直属分局派出所副科级副所长92名。

(张彦涛  张冲)

 

政法·检察检察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领导干部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受同级人大监督。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内设两个局(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反渎职侵权工作局)、27个处室队;设立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冀中地区检察院,作为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

 

党组书记  检察长  李勤

党组副书记  副检察长  赵大明  王启

党组副书记  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张华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兼渎职侵权局局长  王蓬蓬(女)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兼保定市冀中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  彭少勇

副检察长  孙元芳

党组成员  调研员  刘章栓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李桂生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周涛

党组成员  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  安军旗

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  张克

党组成员  反贪污贿赂局  副局长  卢彦芬(女)

党组成员  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郝国正

 

【概况】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京畿强市、善美保定”作出应有贡献。涌现出以“全国优秀反渎职侵权局”保定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全国文化建设示范院”新市区检察院,“河北省青年文明号”公诉处,“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赵大明、“河北省模范检察官”刘建革、卢宏华,“中国好人榜(见义勇为)好人”“河北雷锋”高明毅为代表的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信息服务功能进一步深化,在省以上发表调研文章647篇,省级以上宣传报道1446篇。

 

【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中心工作】按照省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为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服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全力服务“京畿强市、善美保定”建设,为改善全市“两个环境”、再造环境优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制发了《关于服务京畿强市善美保定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重大项目建设护航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开放型经济发展护航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文化引领战略护航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扶贫资金专项预防扶贫开发攻坚护航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检察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五个护航工程,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办案服务发展,执法维护稳定,2012年依法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8件13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6件8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7件14人,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5件6人,危害税收征管犯罪9件12人,扰乱市场秩序犯罪75件106人。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涉农办、工作队、工作站、服务室、联络员为主要组织形式的涉农检察组织机制。与市农工委、发改委、农业局、水利局等14家单位共同签订了《关于在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加强了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试点工作,建成了以派驻灵山镇检察室为代表的一批检察室,有效地推动了涉农检察工作的深入健康开展。全年共受理批捕涉农刑事案件1931件2771人,批准逮捕1835件2654人,受理起诉涉农案件2033件2853人,移送起诉1764件2426人。深入乡镇1819次,深入农村2772次,发放宣传材料31.577万份,举办法制讲座181次。接待信访513件886人,平息集体访63件257人,受理举报193件241人。5月10日至11日,《人民日报》、新华社、《检察日报》等中央新闻媒体对保定市涉农工作进行专访,全面介绍了保定市检察机关推动涉农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经验做法。

 

【认真履行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大社会稳控力度。十八大安保期间,市县两级院都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维稳领导小组,实行党组成员分包基层院制度,抽调25名科级检察人员具体指导基层院,并做到实行一日一汇报,一周一调度。严格政治、办案、组织、廉洁等纪律,确保十八大维稳任务的完成。二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持从快方针和“两个基本”的原则,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的重大犯罪案件,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快捕快诉。全年检察机关共审查逮捕4325件6074人,提起公诉4482件6931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决定纠正漏捕289人,纠正漏诉196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372件571人,依法决定不起诉148件196人。三是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入推进“清积案、减新访、理访序、促和谐”等专项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接待群众来访2435人次,来信208件,批转办45件。坚持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常态化,排查化解涉检信访隐患案件47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巡防)、领导包案和部门联合接访等制度,共办理省院交转办高检院要结果案件4件,高检院强制终结案件1件;办理省、市中心交转办案件28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刑事赔偿案件2件。实现了市委提出的党的十八大期间“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的最佳战果。四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认真开展检察环节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集中排查调处整治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排查矛盾纠纷。规范和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协助基层组织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教。积极参与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完善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及制度,坚持依法办案和教育挽救相结合,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批捕51人、不起诉31人。努力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机制,在安新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全省首个“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基地”,进一步拓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途径,实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常态化、长效化。

 

【优化发展环境,反腐倡廉建设】依法严肃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全年反贪部门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2件233人。在办案过程中,规范侦查办案活动,慎重使用强制性措施,严格执行举报人和证人保护、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及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增强服务大局的实效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反渎职侵权部门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4件112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渎职犯罪根本性问题,有效净化了政务环境。在加大查办犯罪案件力度的同时,切实增强办案风险意识,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办案安全防范各项制度,从根本上消除办案安全隐患,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认真抓好“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专项预防工作。对张涿高速公路、西阜高速公路、京石高铁、保定新监狱以及南水北调工程等积极进行跟踪预防。积极开展行贿档案查询,查询1090次,涉及施工单位1208个。在保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专题报告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受到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认真开展扶贫资金专项预防、扶贫开发攻坚护航工程,制定专项扶贫资金的预防方案,为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护航;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护航工程,开展同步同期、全方位深层次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积极服务灾后重建工作,与市民政局联合颁发了《关于对“7·21”抗洪救灾捐赠款物开展专项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为灾后重建工作护航。

 

【维护公平正义,诉讼法律监督】刑事立案监督,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89件99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19件141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175件289人,对侦查活动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610件次,参加重大案件讨论1028件1773人次。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7件,支持抗诉2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且已纠正231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3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1件。刑罚执行监督,监督审查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3118人,纠正呈报减刑、假释不当81人,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67份,查办职务犯罪6件12人。加大对涉及农民的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以案谋私、枉法裁判,办人情案、关系案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涉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其他权益纠纷而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监督力度,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农村。查办司法人员涉嫌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4人,通过法律监督,维护了公平正义。

 

【强化自身监督,提升整体队伍素质】一是坚持政治建检。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综合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多种渠道,采取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多种方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成效,展示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二是坚持从严治检。整饬纪律作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整饬纪律、转变作风、规范执法、提高执法能力、提升执法公信力”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作风纪律整饬专项活动,通过思想发动、剖析问题、查摆整改、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委托市统计局和专业调查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短信,进行以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测评,根据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依托信息化平台,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宏观指导,实现对执法办案的统一、归口、全程、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建立“执法档案”规范执法行为的作用,开展对执法过错案例的讨论,强化干警规范执法意识。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检察官执法瑕疵档案”制度,明确责任范畴,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瑕疵案件的发生。三是坚持素质强检。重点开展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司法考试培训,共组织参与各类培训班50余期。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做好检察业务人才选拔和管理工作,共有29人入选省、市检察业务专家库。组织全市检察干警认真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刑诉法,开展各类讲座、培训10余场次。四是坚持廉洁从检。坚持“敲警钟日”活动,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一项长效机制,用典型案例和廉政文化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认真开展了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检务督查工作。接受全市人民的监督,选任人民监督员64名,参加走进阳光直播间节目,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在《保定日报》开辟检察专版(已出版10期)。

(杨晓成)

 

政法·审判工作审判工作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下,主管全市的审判工作,业务上受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审理法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上诉、抗诉案件;以及对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提起的再审案件;执行本院受理的第一审案件;监督和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截至年底,全市有25个县(市、区)人民法院,144个人民法庭。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30个,即办公室、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训处、宣传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研究室、法警支队、司法技术处、计财装备室、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工会、妇委会、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书记员管理办公室。

 

党组书记  院长  梁红继

党组副书记  副院长  李毅(8月免)

苑三国

党组副书记  纪检组长  徐占军

党组成员  副院长  靳晓光(9月病故)

刘文钧  高素英(女)

副院长  刘玉婷(女)

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  殷文胜

党组成员  刘永生

 

【概况】2012年,全市两级法院以“建过硬班子、带合格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狠抓公正艺术办案、队伍职业化建设、“十八大”安保、涉诉信访等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公正、艺术办案,审判和执行工作稳中有进,主要审判指标保持全省法院前列。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不含非诉执行审查、减刑假释案件)57052件,结案56961件,同比分别增加998件和979件,结案率99.84%,同比基本持平。其中市中院受理4907件,结案4756件,结案率96.92%,为推进“京畿强市、善美保定”建设,改善两个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刑事审判工作】全市法院积极开展“打黑除恶”等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其中全年审结4909件,结案率99.59%,判处罪犯5371名。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4123件,从重从快审理了臧广辉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汤运涛杀害儿童案等一批领导批办、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加大对经济犯罪案件的惩处力度,共审结合同诈骗、贷款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类案件61件。严厉打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91件。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30件,实刑率达91.6%。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6件。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共对12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共对65名未成年人判处非监禁刑,引导其正确认识错误,尽早回归社会。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共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案件752件。规范减刑、假释工作,推行裁前公示和听证制度,共审结减刑案件4290件、假释案件205件,促进了罪犯改造自新。严打整治、打黑除恶、量刑规范化等项工作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

 

【民事审判工作】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7352件,结案率99.85%。优化金融环境,共审结金融类案件1111件;强化民生审务,审结婚姻家庭、继承赡养、劳动争议、涉及“三农”等案件24341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此类案件70件。强化知识产权纠纷审判,审结71件,依法保护了自主创新成果。积极推行巡回法庭、速裁合议庭。拓展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全年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5.94%。对涉及抚育费、抚养费、赡养费、退休金、劳动报酬等民生类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司法救助措施切实落实。共对3730件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困群体案件,减、免、缓诉讼费410万元;两级法院多方筹措特困群体救济扶助资金210万元,对316名当事人实行基金救助,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市中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建立覆盖各审判领域的全程调解机制。先后制定了《关于诉前调解工作的有关规定》,成立了深化发展“诉前纠纷解决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建立诉前调解中心。中院设立了“诉前调解解决机制”发展基金,对优秀调解单位和优秀调解个人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全市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57.35%。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评比“十大金牌调解员”,法院系统就占两名。其中市中院法官赵岚以第一名的成绩在全市表彰会上做了典型发言。由于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全年有4015起纠纷案件化解在诉前,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缓解了民事诉讼案件上升势头。

 

【行政审判工作】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审结327件,结案率96.46%。审结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工商管理等案件108件,占结案总数的31.34%;审结城建、公安、交通等案件115件,占结案总数的28.14%。健全完善行政争议调处新机制,协调结案218件,占53.45%,促进了行政争议的有效化解。

 

【执行工作】发挥执行保障职能,促进法定债权实现。通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民生类案件集中执行、“反规避执行”等活动,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完善威慑机制,执行难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全年执结14373件,执行标的额298亿元。对恶意规避执行主体实施司法拘留1250人次,刑事处罚112人。

 

【涉诉信访工作】以十八大期间的信访安保工作作为全年工作重点,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较好的完成来访来信接待、十八大及全国两会信访安保、信访案件督办化解、再审案件立案审查等工作。从年初到8月底,两级法院共排查梳理出368名重点涉诉信访人员,建立了化解台帐,明确了化解领导责任人和化解时限,为做好十八大安保工作奠定了初步基础。上半年法院把化解集体上访隐患案件作为信访工作重点。3月,刑一庭成功化解了一起重大上访隐患案。4月,高阳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社会关注的张某某触电死亡案。上半年,基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5起集体上访案,定兴法院的信访工作还受到市委领导的表扬,经过两级法院的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市、省、全国“两会”安保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省法院要求的“非访”零指标,受到省法院的表彰。下半年市中院加大信访工作力度,一把手亲自抓信访工作,深入细致的开展十八大期间的信访安保维稳工作。针对60个老上访户,采取以下措施:1、对25名生活无着的老上访户,法院争取了100多万元司法救助金予以救助,使其息诉罢访。2、对35名长期居住北京或外省籍上访人员,在十八大会议召开前夕全部劝回保定辖区,并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妥善稳控。在十八大召开期间,没有出现一起进京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案件,圆满完成十八大安保工作任务。

市中院全年共受理申诉案件136件,结案136件,接待来访458人,来信691件,化解中央政法委交办案件6件,省政法委交办的案件23件,市政法委交办案件9件。由于信访工作成绩显著,中院立案二庭(信访办)被市委评为十八大安保先进单位,两名干警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强力推动司法公开】市中院普遍设立审判法庭记者席,公开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实行裁判文书公开上网,认真落实审务公开、院长接访日、公众开放日等措施。在全市法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4月初完成对全市法院27名新闻发言人的全员培训,对重点案件和社会关注案件,及时公布案件进展。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向全市进行了公开承诺,推动了具体措施落实。对庭审活动进行网络直播,建设公告开庭电子显示屏,强力推进审判“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即送法“五进”)活动,中院刑庭、民庭、行政庭等先后到部队、学校、工厂、街道等公开开庭,既进行了法制宣传,又提升了庭审质量和水平,得到了官兵、学生等社会各界的好评。

 

【不断深化陪审制度】市中院借鉴北京等地法院的工作经验,在全省中院率先将一审案件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从市辖三个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中,分不同行业、不同阶层,公开选拔了21名人民陪审员,初步建立起属于中院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同时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实施细则》,并于4月开始,在中院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中,选择重点案件、社会关注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截至年底,中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42件,包括6件刑事案件、16件民事案件、20件商事案件。8月对全市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一次大规模集中培训,提高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的质量,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司法民主、司法公开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引领廉政建设。结合今年执行力亮剑行动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责任体系,树立了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形象。以反腐倡廉教育为手段,推动廉政建设。通过反腐倡廉知识问答,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领导上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警拒腐防变能力。以健全廉政制度为依托,构建防腐体系。建立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措施》、《“两错”责任追究工作程序》、《关于严禁本院工作人员过问职务外案件的暂行规定(试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和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为内容的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四不为”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强化监督检查为保障,确保不出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处理违纪违法干警。严格落实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初核工作制度、被调查人合法权利保障制度,以及办案工作责任制、案件主办人制度、执纪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办案工作内部制约和监督制度等,使办案工作更加科学严密、高效有序。2012年全市法院收到举报案件53件,立案21件,结案20件,正查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的12人。

 

【加强后勤保障工作】中院组织开展全市法院“服务质量年”活动,增强综合部门的大后勤服务和服务大审判的意识和能力。中院被最高院定为“全国法院机关后勤服务协作组”成员单位,并在全省法院“服务质量年”活动部署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中院做为全省唯一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后勤工作先进集体”。积极推动司法警察训练基地建设(3月21日开工建设)。中院司法警察训练基地规划占地面积27亩,建筑面积7701平方米,配置有四个审判法庭、培训综合楼、法警训练场等配套设施,计划在2013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强法庭物质装备建设,积极筹措法庭保障经费和建设资金。完成两级法院“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编报工作,编列预算申请资金2亿多元。为顺平、望都两个基层法院申请上级拨付专项建设资金2600万元;为涞源、徐水、涿州、高碑店、容城、易县等6个基层法院,完成2012年度审判综合楼新建(扩建)立项工作。充实法庭审判力量,配备政治素质高、审判经验丰富、纠纷调处能力强的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到人民法庭工作。做好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使人民法庭成为化解矛盾、亲民爱民的前沿阵地。

(赵凯新  左迪)

 

政法·司法行政司法行政

 

【保定市司法局】保定市司法局是保定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业务上受河北省司法厅指导,是担负组织、指导、协调、部署普法依法治理、民间矛盾纠纷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工作的行政执法机关。保定市司法局内设机构15个,下辖25个县(市、区)司法局。

 

党组书记  局长  周立光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耿凤忠  刘占博

郝春海

副局长  师蕴珩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王小洪

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  李兰云

党组成员  普法办主任  付玉(女)

 

【概况】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服务十二五、推进大维稳”,以做好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为首要任务,以社会管理创新和职业化建设为主线,认真开展执行力亮剑行动,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司法行政工作资源整合,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标准和工作水平,为全市改善两个环境建设,打造“京畿强市,善美保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司法部部长吴爱英5月3日到保定会见了市委书记许宁、市长李谦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山,吴爱英指出:多年来,保定市司法行政工作在省司法厅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保定市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特别是普法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在河北省乃至全国都处于领先位置。司法部和司法厅是认可的。

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王笑娟律师所被评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市司法局连续两年被河北省司法厅授予整体工作“实绩突出单位”;被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被司法部基层司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十八大安保工作先进集体、全市经济环境建设文明单位;被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社评为先进集体;获全省律师行业“三团一组法律服务工程”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先进集体;获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重点考核先进单位、党务工作先进单位、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妇女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全面实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机制】6月9日召开了全市各县(市、区)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司法局长参加的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验交流大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山和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大为出席会议,徐水县政法委、博野县司法局、定兴县高里乡司法所介绍了实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成功经验,现场观摩了博野县小王庄司法所两个司法所人民调解档案和调解协议书。7月和8月,市司法局连续召开调度会进一步推进落实,各县(市、区)政法委、司法局积极行动,借势推进,经过试运行、推广、攻坚三个阶段的工作,在各县(市、区)委、政府、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截至9月30日,除阜平外,各县(市、区)实行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机制,在全省率先实现“以案定补”机制全覆盖,调解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经费最高的县(市、区)每年30万元,最少的10万多元,这是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机制上又一个新突破,充分调动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全身心投入到全市深入开展的“大排查、大调解、迎十八大做贡献”活动中,确保第一时间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第一现场,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全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5822件,调处成功25675件,成功率达99.5%,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公证体制改革成功进行】根据《公证法》规定,市司法局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运作、高起点培训的原则,依据河北省司法厅冀司复\[2011\]号批复及保定市编委会保编字\[2011\]11号文件精神,撤销市区原四个公证处,组建保定市直隶公证处和保定市古城公证处两个公证处。从体制上、机制上一步到位,彻底解决了公证工作存在的根本性问题,以“四个一流”(一流的人才,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收入)的标准全力打造高素质、高水平的公证队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招录了20名公证员,并举办了全市新招录公证员培训班。省司法厅巡视员刘向东等到保定市司法局调研,对保定市公证改革采取根本性措施、进行革命性的做法非常重视并予以充分肯定,并将全市做法列入省司法厅专刊,供全省各地学习借鉴。

 

【推动法治环境建设】在全市举办了“弘扬雷锋精神,让青春在维稳中闪光”法律宣传活动、“党员律师为民服务百日活动”、“党员律师在身边,法律服务惠民生”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劳动用工、劳务市场清理整顿”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聚焦公正执法”主题宣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等20余次大型法律宣传活动,在活动中向近万名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共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组建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域和工作方式,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成立了“保定市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服务指导委员会”,组织25个县(市、区),3个开发区,30多家市直机关、8所驻保高校和群众团体3000余名具有法律知识及专业素质的各界人士参与其中。按照“有场所、有标识、有队伍、有制度、有档案、有管理、能服务”的“六有一能”的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

 

【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市建立2126人的社矫安帮专职工作队伍和4295人的社会志愿者队伍,强化培训,分批、分期对执法人员、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工作文件汇编》、《社区矫正工作应知应会》和《社区矫正法律规定汇编》等内容的培训。进一步完善监狱与司法所的衔接机制,邀请保定监狱、太行监狱、冀中监狱、定州监狱、保定劳教所、高阳劳教所联合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对接座谈会,实现无缝衔接。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两项工作通过主动延伸,积极创新,实现无缝衔接,有效管控,大大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的做法,得到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肯定,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简报》于2月15日和3月13日刊发两期保定市的创新做法;3月20日,司法部社区矫正局局长姜爱东及全国社区工作培训班学员一行130余人,到蠡县观摩指导社区矫正工作。8月8日,司法部基层司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处处长白杰到保定市,对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规范运行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扎实开展“三团一组”法律服务工程】全市1100余名律师积极介入市、县政府确定的产业支撑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节能减排低碳环保项目、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四个方面的项目建设。通过担任法律顾问、参与项目洽谈、办理招投标、投融资等提供多形式、宽领域的法律服务,共办理各类案件33596件,法律顾问876家。全市法律顾问服务企业已达到600家以上,“法律体检”的企业数达到954家。

 

【公证领域不断拓展】积极服务工业园区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经济领域,为国有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保障房分配等政府重点工作提供现场公证服务。主动介入公司企业事务,为全市改善发展环境、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供法律服务。2012年,公证已进入120家企业开展法律服务,30名公证员与40家企业建立了长期法律服务联系。全市累计办证22029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0.6%。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亿元。

 

【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突出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这一主题,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为目标,积极采取措施,让更多困难群众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受援面,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网络体系,联合市总工会在其所属大中型企业中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个。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援项目执法规范建设年活动中,共上报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案件192件,申请资金37.83万元,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省中心下达的任务。结合“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与市老年协会联合在市区内各大社区开展法律援助制度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共举办了10期10场宣传活动。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82件,实现了援助案件年增长20%的总体目标。

 

【国家司法考试顺利实施】9月22、23日,保定市组织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全市共有2749人报名参加,考生数量占全省报考人数的四分之一,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操作难度大,且在特殊时期举行。因此,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做好防泄密、防作弊工作,为考生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协调市公安、检察、法院、教育、保密、卫生、无线电、武警等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了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完成。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明显改善】在全市342个司法所全部实行由县(市、区)司法局垂直管理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区)通过全省公务员考试、在各县(市、区)范围内符合身份人员中招录、局机关干部下派充实等多种形式和手段,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截至年底,全市乡镇共有司法所工作人员647人,有牌无人所、一人所明显减少。充分利用中央财政专项拨款,大力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和工作人员待遇。全市司法所全部统一了标识和会徽,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电话、扫描仪等办公通讯工具。157个司法所配备了警用面包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司法所办公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同时,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争取在司法所经费保障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落实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和职级待遇。全市21个县(市、区)的232名司法所长落实了副科级待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了明显提高。

(王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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