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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

更新时间:2014-04-21 14:12:00点击次数:3115次

【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定市监察局】中共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定市监察局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在市委、市政府和中共河北省纪委、省监察厅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内设23个室(办),即:办公室、监察综合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管理室、政策法规研究室、案件审理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室、宣传教育室、行政效能监察室、执法监察室、信访室、预防腐败室、老干部管理服务室、机关党委、培训管理室、信息管理室、巡视办(2012年8月4日编办批复设立中共保定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办公室)。

 

书记  常增月

副书记  王振民(兼监察局长)

钱君杰

商少璞(兼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姚小兵

常委  杨敬新(兼监察局副局长、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办公室主任)

李木栓

李晓峰(兼监察局副局长)

张宏升(兼监察局副局长)

刘景桂

监察局纪检员  李永灵

 

【概况】2012年,新一届市纪委常委会带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迎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这条主线,按照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拓宽领域、建设队伍的总体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监督检查工作】始终把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加强对中央省市关于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职责,确保政令畅通。着力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省委“约法八章”、换届纪律和市委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各项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重点加大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力度,组织18个部门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利建设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7个,提出整改措施7项。清理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基金、社会福利基金3类专项资金和退耕还林补助、科技专项资金(经费)、农机补贴、农村安全饮水、优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6类重点检查项目资金61.48亿元。开展对十八大安保工作的监督检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十八大安保期间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水利配套资金、农村饮水工程、闲置土地和土地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整治等专项检查。“7·21”特大洪灾发生后,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洪涝灾区救灾捐赠资金使用监管办法》、《洪涝灾区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保定市“7·21”洪水灾后重建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三个重灾县的11.64亿元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管理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88个灾后重建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全程监督,为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定位,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推进,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党政齐抓共管、群众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工作亲自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过问大案要案的查处、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了“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班子抓、抓班子”的良好局面。年初,对研究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任务,全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党政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有关责任单位“一把手”直接承办。市委与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一把手”签订反腐倡廉建设目标责任书,加大日常督导和年度考核的工作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定档的重要内容,建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制度,由24名市级领导带队,对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单独考核,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考核机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三项谈话”制度,14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同下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谈话460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174人次、诫勉谈话134人次,对19人进行了函询。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提示制度的暂行规定》,及时进行日常和事前廉政风险预警提示,促使各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优化环境工作】围绕落实省委“三自”、“六不”要求,把作风建设与优化发展环境紧密结合,着力解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深入开展执行力亮剑行动查效问责工作,整饬纪律、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促进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出台两个《问责暂行规定》,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在全市84个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建立了领导干部责任公示台。对338个科局、乡镇的工作纪律、服务质量、行政效能以及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了3轮25次明察暗访活动,对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庸懒散贪软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和整治。组织开展了“转作风、强服务、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编印了《全市行政效能综合监督检查工作手册》,选取全市6个重点项目实施跟踪问效。对全市各单位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监管事项办理情况和行政处罚行为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审批、执法案卷9474件。开展“服务市场主体、服务人民群众”民主评议活动和“善美保定行风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政风行风建设和窗口单位服务水平。组织开展“入企问商纠风提效访查”行动,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接待企业制度,市、县两级领导干部共接待企业268个,为企业解决问题274个。

 

【查办案件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9201件(次),初核案件5123件,立案4356件,结案4352件,处分439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4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28万元。查办治理商业贿赂案件10件,涉及违纪资金66万元。深入开展以贯彻落实中纪委印发的《案管规则》为主要内容的“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制定出台了《重要线索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线索统管排查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制定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使用“两规”措施的规定>》的通知,对“两规”措施的使用作出具体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和办案纪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及十八大期间办案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办案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案件审理、申诉复查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注重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工作,信访举报渠道更加畅通,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更加健全。

 

【专项治理工作】2012年,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25个县(市、区)、2个开发区开展循环互查,开展检查22次,发现问题463个,督促整改462个,对2011年以来全市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中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对3类专项资金、6类重点项目,共计61.48亿元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检查,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信息采集共享、公开以及廉洁承诺和问责办法,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深入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保定市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大力治理公路“三乱”问题,出台了查纠整治暂行办法,开展公路“三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党政纪及组织处理33人;组织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专项调研检查,在19家公立医院建立患者满意度评价机制,实行了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推行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制度。着力纠正公务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对省四级联考、公安系统委托培养基层干警招录、保定商业银行招录、教师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深化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纠正处理违规车辆1162辆,起草下发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监管体系。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以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为切入点,运用“项目推进法”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按照抓基础、抓深化、抓拓展的要求,制定出台了《保定市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进行了清理,制定了《保定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试行)》,组织43个行政部门,涉及366项审批事项进行公开承诺。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将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引入到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权力运行监控工作中,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在国内率先通过了国家权威认证机构的评审认证。不断加强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和公共产品生产“三公”领域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制度建设,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部挂牌成立,市本级对重点领域的798个重大招投标项目进行了实时监控。对全市20类617家中介组织摸底调研,实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市场秩序。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加强企业、学校、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坚持把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在全市所有乡镇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98%的行政村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不断加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宣传力度,出版发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漫画图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围绕十八大安保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和信访监督作用,排查信访苗头隐患1478件,加强督导解决力度,警示、纠正农村基层干部轻微违纪问题。深入开展“五好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选活动,对30个先进单位进行宣传报道。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扎实推进基层重要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了8大类168个基层单位进行试点,并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

 

【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将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线,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从政道德教育。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等部门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九个一”主题教育活动,先后征集廉政格言2800多条,举办“修政德、强执行,做善美公仆”主题演讲50多场,编印了《践行省委“三自”、“六不”要求,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学习手册》。组织全市各县(市、区)纪委书记讲党课活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常增月带头到市委党校讲党课。对49名县级干部、917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党政纪知识考试。成功举办了第四次全省廉政文化建设观摩交流保定活动日,新建教育基地3个,实现了全市廉政教育基地全覆盖。

 

【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和省委“约法八章”,修订完善了《市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的意见》,班子的整体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换届工作结束后,新一届市纪委领导班子到阜平城南庄革命纪念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开展了“走百家、求大计、抓对标、促提升”活动和“总结今年工作、谋划明年思路”调研月活动,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开发区(园区)、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加强与派驻机构的业务指导,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委局机关各室与实行统一管理的派驻机构业务联系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积极协调成立了全省第一个市级巡视工作联络组。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持续开展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忧患意识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活动。大力实施素质建设工程,认真开展岗位练兵、科技强兵活动,实行重点业务岗位持证上岗制度,举办了全市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3期,对289名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全年共培训干部1544人次,制定了《关于严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纪律的若干规定》,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等方面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李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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