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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

更新时间:2015-04-24 17:10:00点击次数:271993次

【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保定市监察局】保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保定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在保定市委、市政府和河北省纪委、省监察厅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内设22个室,即办公室、监察综合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管理室、政策法规研究室、案件审理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室、宣传教育室、行政效能监察室、执法监察室、信访室、预防腐败室、老干部管理服务室、机关党委、培训管理室、信息管理室。

书  记  常增月(6月免)

        周省时(7月任)

副书记  王振民(兼市监察局局长)

        钱君杰  商少璞(6月免)

        姚小兵  贾红雨(12月任)

常  委  杨敬新(兼市监察局副局长、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办公室主任)

        李木栓

        李晓峰(兼市监察局副局长,11月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宏升(兼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景桂

监察局纪检员  李永灵

【概况】2013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以解决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多次听取汇报,提出要求,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面向社会做出十二项承诺,发挥了重要示范引领作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以提升“学习力、谋划力、支撑力”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型机关建设为统领,以“强三力、肃风纪、查案件、提效能”百日行动为载体,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狠抓作风建设,严肃查办案件,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加大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力度,组织18个部门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利建设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整改问题21个,对专项资金进行了清理摸底,共清理资金121亿元。清理社会保险基金等3类专项资金和退耕还林补助等6类重点检查项目资金61.48亿元。组织对阜平、曲阳等16个县扶贫、林业、教育等专项资金和清西陵文物保护资金、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管理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为灾后重建、扶贫开发等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治理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措施有力,出台了查纠整治暂行办法,实行了“三定二卡”制度(“三定”,即定点检查、定期检查、定期培训,“两卡”,即警示卡、登记卡)。

【查办案件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和“老虎”“苍蝇”一起打,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4289件(次),初核线索3100件,立案3088件,结案3055件,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342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1人,乡科级干部425人。9月中旬到年底集中开展“百日行动”,进一步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审计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移交)案件线索的规定》,加强办案人才库、谈话室建设,建立健全了办案工作周报告制度、直查案件管理台账等机制制度。积极探索开展信访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制度加入科技融入文化”防治腐败工作模式,围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为切入点,运用“项目推进法”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防治腐败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实现了廉政教育基地全市覆盖。制发了《市纪委常委同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市、县两级纪委领导同下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谈话931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43人次,诫勉谈话225人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2486人次。对已建立党组织的609家规模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实现了纪检组织全覆盖。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和克服“四风”问题入手,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切入,深入开展正风肃纪行动,按照“十对照十整治”要求,全市2014个乡科级以上领导班子和10335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自查自纠。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超标购车、冀O牌车、超标占用办公用房、违规收费、“吃空饷”和“吃拿卡要”等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收缴超标购车1162辆;取消冀O牌车1748辆;清理整改超标办公用房4.3万平方米;清理规范收费项目74项;清理“吃空饷”人员3208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90件,处理党员干部90人,对其中10起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处理。不断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数字媒体的利用与开发,形成文化支撑、活动搭台、典型示范、宣传引导“四位一体”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提升农村“三资”和“村监会”的管理水平。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招标投标中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71个,便民服务机构653个。全面开展了农村基层干部“双述双谈”工作,促进了村级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

【优化环境工作】推行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编制了保定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项目目录》《服务业务指导规范》;开展“承诺审批制”试点工作,推进对非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全程领办服务、对重点项目实行全程代办服务,共受理投资项目190项,完成联合踏勘21项,联合审查50项,联合审图48项,联合验收21项,列入“绿色通道”项目7项,无偿为企业领办、代办事项200余次;认真做好审批事项的“衔接、下放、消减、整合”工作,共衔接国家、省下放的事项7项,削减下放审批事项19项。

【效能提升工作】出台了《保定市行政机关重要岗位负责人效能评价办法》等文件;开通3部举报热线电话,受理群众各类举报145件;在保定电视台开辟“提效从我做起”栏目,在《保定日报》、《保定晚报》第一版开辟“承诺台”,组织市直机关重要岗位负责人进行公开承诺;组织5个暗访组进行了4轮督导暗访,下发《问责整改通知书》30份,党政纪处分20人;结合“双减双提”活动,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市本级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239项减少到81项;抓好重点项目跟踪问效,建立“项目监护人”制度,对全市233个重点项目实行了台账式管理。

【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适应反腐倡廉建设新的形势和任务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神聚力、强化素质、提振士气,全力保障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以提升“学习力、谋划力、支撑力”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和“强三力、肃风纪、查案件、提效能”百日行动,在实践中拉练队伍、锻炼作风、增强本领,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委局机关干部“十严禁”,严明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含职工)全部做出了“零持有”报告,纪检监察干部表率意识和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通过全面落实省纪委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工委、监察分局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省级开发区(园区)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李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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