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鹏(1908~1983)安新同口镇人。早年积极参加学生运动,宣传马克思主义,并组织农民协会,反对土豪劣绅,声援北伐战争。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保属特委委员。1932年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在狱中参与组织了党支部,教育鼓舞同志坚定革命信念。为反对敌人虐待政治犯,两次组织绝食斗争。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陈鹏出狱,立即参与领导和组织敌后游击战争,建立抗日民主政权,组织各种抗日救亡团体。长期从事党的组织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历任冀中九地委敌工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八地委书记,九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冀中区党委宣传部部长,晋察冀中央局秘书长等职。在1942年5月日军对冀中进行残酷大“扫荡”,冀中根据地处于极其艰难的情况下,坚持敌后斗争,开展了水上游击战和地道战,巧妙地打击日本侵略者,保存和壮大了革命力量,使白洋淀地区成为坚强的抗日堡垒。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组织部副部长、华北行政委员会人事局局长、华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兼市监委书记,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候补书记,政协北京市第二、三届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监委驻华北局监察组组长,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兼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组长等职。“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1979年恢复工作后,带病坚持工作,主持平反了大量冤假错案。1983年4月30日逝世。